航站楼铝板、天花、地砖等维修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2日 【字号:
项目编号:20171122-03117
报名截止时间:
开始竞价时间:2017年11月22日 16时56分04秒 结束竞价时间:2017年11月26日 16时59分4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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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动力保障分公司(以下简称动力公司)对其认可的施工单位进行国内竞价,邀请合格施工单位就以下内容提交竞价文件。
一、竞价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航站楼铝板、天花、地砖等维修
2.项目地点:白云机场航站楼
3.项目暂定最高限价:98.62万元(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评定成交的标准:满足项目要求且报价最低。
5.报价期限:2017年11月 日至2017年11月 日wz.gamc.cn的竞价系统中报价(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竞价过程中如有不明的地方可与竞价单位联系,联系人:石小姐,联系电话:36062743。
6.竞价方式:报价人用注册的施工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报价及上传电子资料,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调价幅度、次数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和电子文档。
7.施工单位的选择: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经审核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最终选定施工单位。
     8.上传的报价文件必须按照指定格式,全部文件(
详见报价文件的组成)必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文件资料需扫描后上传,需确保文件清晰。(每次报价修改后需再次提交修改后的加盖公章的相关文件扫描版,如不提交视为无效)
9.所有的报价人需在wz.gamc.cn主页中“采购信息”或“招商指引”页面上的施工单位注册页面,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施工单位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施工单位。
10.上传的报价资料必须符合竞价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档。
11.报价人需在竞价期限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将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所有报价文件送至项目联系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二路动力公司212资产管理部)。
12.报价人的以下行为:未按照公告要求上传报价文件、上传报价文件不清晰、上传的报价文件与公告要求不一致、报价文件中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纸质报价文件资料与上传至采购平台资料不符的,动力场道部有权将其报价作废。
13.对于报价人不符合竞价公告要求而参与竞价,动力公司视其情节轻重而将报价人不良记录到此采购平台合作商信息中。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报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报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报价人必须具有2014年1月1日至今白云机场航站楼建筑、装修施工业绩至少5项,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发票、验收证书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均可);
    5、报价人必须具有固定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有造价员,提供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
6、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白云机场航站楼施工经验,提供证明文件(控制区通行证及含项目负责人签字的验收证书或结算资料);
7、报价人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
     三、项目内容
航站楼铝板、天花、地砖等维修具体内容以发包人任务书或派工单为准。
    四、 项目工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项目需求
     1、承包人需安排至少1人进行专职接收报修信息,专职接报人需在10分钟内响应报修信息;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口齿清晰,意思表达准确,熟悉航站楼布局及现场情况;
     3、维修地点在航站楼内的,日间(9:00-21:00)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夜间(21:00-24:00,0:00-9:00)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维修地点在航站楼外的,参照航站楼内的标准延后15分钟;
    4、在接到报修信息后,需在12小时内完成维修事项,若当日无法按时维修,需经发包人同意;
    5、维修过程中所需的材料、配件,需经过发包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使用;
    6、维修结束后,需立即通知发包人工作人员现场检查验收及核实工程量,如维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未通知发包人现场检查验收,发包人有权不确认此项维修工程量;
    7、因特殊原因或特殊情况,发包人允许超出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派单工作,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此结算金额不超过承包人所承接本项目结算金额的30%;
    8、至少有5名固定人员常驻机场周边(以机场航站楼为圆心,半径5km以内驻场),有专用施工用车辆,常备有工程施工常用的工具和材料;
    9、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民航总局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航站楼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发包人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所有人员、车辆必须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方可进入控制区,发包人协调办理相关证件,发生的费用投标单位自理;
10、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航站楼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内的各项规定;
11、施工用水、电由施工单位到发包人指定的接驳点连接,所需材料、工具及费用自理;
12、维修工作尽量选择夜间旅客较少时间段实施,不能影响航站区的正常运营;
   13、发包人不提供临时设施(项目部)场地,承包人自行考虑;
   14、报价人中标后购买下述保险并保持其在整个服务期间持续有效。保险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人不承担下述的赔偿和补偿,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费、诉讼费和其他开支:
   14.1承包人自有人员生命财产
 14.2承包人雇员人身财产
 14.3承包人的施工设备损失或损坏
 14.4工程质量事故的保险
 14.5 第三方的损失
    六、考核
1、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如承包人工作不符合要求,发包人将对承包人进行扣分,扣分的同时发包人将按1分500元的比例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具体扣罚细则如下: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1
需安排至少一人进行专职接收报修信息,专职接报人需按规定时间响应报修信息并反馈发包人报修人。
发生一次超出时间反馈的,扣罚1分
2
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
发生一次超出时间到达现场,扣罚1分
3
维修工作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视每项维修工作实际情况而定)。
发生一次超出时间完成维修,扣罚1~2分
4
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一个月底派工单、照片、工程量确认单、结算等资料报送发包人。
发生一次未及时提交的,扣罚1分
5
维修过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配件,需经过发包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使用。
发现一次未确认使用的扣1分
6
维修质量不合格。
发生一次扣1~5分
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消防保障措施未按要求设置
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5分
8
施工现场未按要求围蔽。
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5分
9
施工后现场未清理干净。
发生一次扣0.5分
10
对违反白云机场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
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5分
    2、因整改或处罚累计扣至20分,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如维修过程中损坏其他设施、设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维修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4、维修人员不得故意损坏航站楼设施设备后报修、不得虚报维修工程量,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承包人列入发包方供应商黑名单,以后的工程项目将不与此承包商合作。
七、报价形式
    该项目为年度零星维修项目,无法提供具体工程量清单,暂定招标控制价为98.62万元(该价格是根据2017年航站楼零星维修发生费用预计,仅供参考,本次报价目的是确定下浮系数),报价人在暂定最高限价基础上报下浮系数(不得少于8%)及下浮后造价,下浮系数最大(即下浮后造价最低)者排名第一,以此类推。工程完工后,按实结算,经发包人指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后的造价按照报价表约定的下浮率在税后造价下浮,即税后造价乘以(1-下浮率)结算。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需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提交5万元履约保证金。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报价人须保证报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资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所有资料均须统一采用A4纸。
 
     1.加盖公章的报价表;
报价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航站楼铝板、天花、地砖等维修

 

序号
内容
暂定造价(元)
下浮率(%) (不得少于8%)
下浮后造价(元)
1
报价
986200.00
 
 
2
报价有效期
 
3
施工工期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职务:                                      .                                                                                   
                                                                                   日期:                                      .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业绩证明文件 (合同、发票、验收证书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均可);
8.固定的电工、焊工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
 9、项目负责人航站楼施工经验证明文件(控制区通行证及含项目负责人签字的验收证书)。
    十、工程执行的规范和标准
     现行有关国家、省、市、白云机场颁布的规范、规定、规程。    十十一、付款方式
1、承包人每月5日前需将上月发包人开具的任务书、派工单及工程量确认单、结算书、照片等资料报送发包人,结算按照广东省相关专业定额和广州市相关取费标准编制;
    2、结算金额由发包人指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后的造价按照报价表约定的下浮率在税后造价下浮,即税后造价乘以(1-下浮率)作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
    3、承包人需先提供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十二、 合同
   
 
 
 
 
 
 
 
 
 
 
航站楼铝板、天花、地砖等维修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全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航站楼铝板、天花、地砖等维修
工程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
工程内容:
航站楼铝板、天花、地砖等维修具体内容以发包人任务书或派工单为准。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航站楼铝板、天花、地砖等维修按照发包
人及网上竞价公告文件中有关要求施工,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
承包方式:按照发包人需求,固定下浮率包干
 三、合同期限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暂定价为人民币   98.62万元,本合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实施时按实结算
1、承包人每月5日前需将上月发包人开具的任务书、派工单及工程量确认单、结算书、照片等资料报送发包人,结算按照广东省相关专业定额和广州市相关取费标准编制;
    2、结算金额由发包人指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后的造价按照报价表约定的下浮率在税后造价下浮,即税后造价乘以(1-下浮率)作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
    3、承包人需先提供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本工程服务过程中,按实结算若出现超出合同暂定价的情况,最多可超出暂定价的30%。该超出部分的支付需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①本合同;②成交通知书;③网上竞价文件;④报价文件;航站楼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业主代表。
职权:   发包人另行授权。
八、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九、发包人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承包人自行考虑。
     3、工程沿线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承包人自行勘查。
 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配合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十、承包人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办理相应手续,费用自理。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交付使用前,工程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未经验收的成品受损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及维修费用,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地下管线或文物,应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发包方批准后会知有关主管部门。如因承包人施工对其造成破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及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                   
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广州市建委有关文明施工工地管理条例执行      
6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食宿设施、费用及交通工具等问题,在工程完工退场时,须保证场地恢复原貌,不得有垃圾污染。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办理各种施工行政许可及审批              
十一、施工进度计划
1、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的工期完成每次的维护维修工作。
2、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执行。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的因素(地震、洪水、台风等)。工期顺延应由发包人和施工单位双方签认。
根据有关行业的规定执行,并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标准,工程分项验收合格。
    十三、考核
    1、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如承包人工作不符合要求,发包人将对承包人进行扣分,扣分的同时发包人将按1分500元的比例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具体维修标准及考核标准见附件:
   2、因整改或处罚累计扣至20分,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如维修过程中损坏其他设施、设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维修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4、维修人员不得故意损坏航站楼设施设备后报修、不得虚报维修工程量,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承包人列入发包方供应商黑名单,以后的工程项目将不与此承包商合作。
   十四、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到发包人账号。合同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完成对承包人的年度履约考核,如无考核扣分,发包人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如考核有扣分,发包人则按照考核细则扣除后的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十五、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维修过程中所需的材料、配件,需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使用;
2、根据发包人的要求,部分材料设备使用前需提供合格证、出厂证明书。
    十六、质保期
 分项维修工程验收后一年内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所发
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十七、安全文明施工
 按照《航站楼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规定执行。
    十八、保险
     承包人投标内容:根据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九、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 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
二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定合同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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