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汉莎航空食品公司购置试餐室桌椅家具项目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6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171126-03145
截止日期:2017年12月02日 00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电话:36062924
招标内容:

询价文件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试餐室桌椅购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用途说明。本项目为年度计划内项目,旨在为公司试餐室增加一套桌椅家具,改善、提升公司对外形象。  

(二)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70,000  

二、对询价供应商的要求。  

(一)商务部分。  

1. 被询价供应商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投标人名称应与在本网络平台登记注册的机构名称一致;  

2. 被询价供应商的注册资本金须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含)或以上;  

3. 被询价供应商必须对所有询价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报价。  

(二)技术部分。  

1. 被询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如为木质材料,则应为实木材质,如为皮质材料,应为真皮材质;  

2. 本项目所购置之桌椅家具应为组合家具,且便于移动、搬运,总占地面积约15㎡以内,结构实用、外形美观;  

3. 被询价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 被询价供应商应能够提供送货上门及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5.被询价供应商对本批次货物的质保期至少为12个月且相关内容须在购销合同中确认及订立;  

(三)其他要求。  

1. 被询价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该文件只能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询价文件中的全部技术和商务要求做出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应提交包含但不限于: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amc.cn)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注册成功的供应商会员页面、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货物样式图片(彩色打印件)、货物规格说明书在内的相关材料,且均须加盖公章。  

3. 报价文件中所报价格为最终含增值税价格,并包括送货费、安装费等各项费报价一经我公司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对询价供应商的评定标准。  

对被询价供应商评定成交的标准,采用综合评定法:  

(一)本询价文件的商务部分全部条款作为符合性审查的条件,如有不符合,则该被询价供应商被一票否决;  

(二)对本询价文件的技术部分各项条款分别按照5%25%25%5%20%的权重组合,综合打分并计入总分值;  

(三)货物价格按照20%的权重计入总分值;  

(四)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得分最高着作为第一合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