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站楼一、二期EPS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 | 20171130-03208 | ||
报名截止时间: | |||
开始竞价时间: | 2017年11月30日 17时42分59秒 | 结束竞价时间: | 2017年12月07日 17时49分06秒 |
当前时间: | 参与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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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维保服务网上竞价文件
竞价项目:航站楼一、二期EPS应急电源维护项目
采购单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动力保障分公司
供应商:
竞价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横二路动力保障分公司
竞价时间: 2017 年 XX 月
竞 价 邀 请 函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动力保障分公司航站楼一期、二期EPS应急电源维护服务项目的进行网上竞价。现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航站楼一期、二期EPS应急电源维护服务项目
1.2 项目采购方式:网上竞价采购方式
1.3 本项目竞价预算最高限值:121440.00元(详见采购需求),竞标报价超过预计最高限值将被拒绝。
2. 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企业;
2.2 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3 具有5年及以上EPS维保经验;
2.4 能提供白云机场一期、二期EPS应急电源系统维保所需的主要零配件(或能修复故障的可替代零配件)。不能提供维修配件,无法履行维保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项目的竞标,否则将列入不诚信黑名单。
2.5 提交合同报价单时,必须同时提交一份主要零配件的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可以联系甲方先到现场查看设备情况)此份报价单将作为判定该供应商是否能提供维修所需配件的重要依据,不能提供此报价单的供应商,一律视为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2.6 注册地点在广州市或者在广州市有固定服务点(提供证明文件)
2.7 供应商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
3. 报价人网上竞价原则
3.1 *所有的报价人需在wz.gamc.cn主页中“供应商注册”页面上的供应商注册板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已注册的除外)。
3.2 用注册的供应商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报价及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含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函扫描版),报价单必须逐条填写(不允许只对其部分内容报价以及采用恶意低廉价格竞价,中标后无法实施供货的,被视为放弃并列入黑名单),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调价幅度、次数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和电子文档,竞价方(每次报价修改后需再次提交修改后的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版,如不提交视为无效)。
3.3 竞标排名暂定为第一名供应商需在竞价期限截止(截止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后3个工作日内将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所有纸质版公司资质资料、最终报价单报送至项目联系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二路动力保障分公司215资产管理部)。
3.4 竞价方的以下行为:未按照公告要求上传资质资料、上传资料不清晰、上传的报价文件与竞价系统报价不一致、资质文件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与上传至采购平台资料不符的,文件造假的,动力保障分公司有权将其报价作废。
3.5 对于竞价方不符合竞价公告要求而参与竞价,动力保障分公司视其情节轻重而将竞价方记录到此采购平台合作商信息中。
3.6 竞价结果公示之前,采购单位有权对竞价公告内容进行调整或者终止项目。
3.7 以wz.gamc.cn的竞价系统中报价(截止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3.8 竞价结果:截止报价期限,根据电脑排名顺序选择前1至2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
3.9联系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动力保障分公司: 关先生 电话:020-36067965
4. 网上竞价格式文件
网上竞标附件必须上传有效的航站楼一期、二期EPS应急电源维护服务项目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航站楼一、二期EPS应急电源维护服务项目
报价表
竞价供应商:【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价(含增值税价) |
增值税率 |
报价有效期 |
备注 |
1 |
航站楼一、二期EPS应急电源维护服务项目 |
|
|
有效期90天 |
|
合计 |
大写:人民币元整 |
小写:¥ 元整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竞价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动力保障分公司 采购项目的竞价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价供应商(法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 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 龄: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 营(产): 兼营(产):
主 营: 兼 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竞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竞价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检测报告
竞价供应商提供竞价文件中要求的货物或设备的有关证书、货物的检测报告等,以及竞价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报告和证书。
竞价供应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竞价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竞价供应商《高空作业证》复印件
航站楼一期、二期EPS应急电源维护服务项目
竞价需求
1、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一期52套、二期32套EPS应急电源系统(共84套)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服务。
2、服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3、每季度维保一次,每年共4次,每次巡检时间不少于4天。每次维保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自带维保工具。
4、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合同名称:航站楼一期、二期EPS应急电源维护合同
甲 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合同期限: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签约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横二路动力保障分公司
签约时间:
航站楼一期、二期EPS应急电源维护合同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T1航站楼一期52套、二期32套(共84套)EPS应急电源进行维修和保养,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维修和保养的具体项目和要求
1.1 维护设备数量表
T1航站楼一期52套EPS应急电源(含电池和监控系统)设备数量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功率 |
数量 |
1 |
应急电源 |
SE15KT |
15KW |
13 |
2 |
应急电源 |
SE18KT |
18KW |
2 |
3 |
应急电源 |
SE18.5KT |
18.5 KW |
4 |
4 |
应急电源 |
SE22KT |
22 KW |
14 |
5 |
应急电源 |
SE30KT |
30 KW |
9 |
6 |
应急电源 |
SE37KT |
37 KW |
6 |
7 |
应急电源 |
SE55KT |
55 KW |
2 |
8 |
应急电源 |
SE75KT |
75 KW |
2 |
9 |
应急电源监控系统 |
航站楼一期EPS应急电源监控系统 |
1套 |
T1航站楼二期32套EPS应急电源(含电池和监控系统)设备数量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功率 |
数量 |
1 |
应急电源 |
BK-YJS5KW |
5KW |
8 |
2 |
应急电源 |
BK-YJS-10KW |
10KW |
4 |
3 |
应急电源 |
BK-YJS-20KW |
20KW |
18 |
4 |
应急电源 |
BK-YJS-30KW |
30KW |
2 |
1.2维修和保养的具体项目
(1)EPS控制柜,主要有主电回路、旁路回路、输出回路、电容器、接触器、充电模块、逆变模块、主控制器、控制屏、电池检测单元、信号采集与通讯单元、检测和保护单元、二次线路、变压器、防雷模块、通风散热设备等。
(2)电池组,主要包括检查电池组外观是否异常、电池巡检仪、电池运行状态(含电压、电流)等。
(3)EPS控制柜与电池组直接的线路。
(4)EPS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硬件和软件部分,具体包括监控主机的定期维保、数据备份、故障排查、通讯单元。
(5)除尘清洁,乙方每季度对EPS应急电源控制柜、电池组进行一次除尘、清洁,及时清扫EPS控制柜内积尘。
1.3维修和保养要求
(1)每季度对航站楼一、二期EPS应急电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保,一年共维护保养4次。每次按上述维修和保养的具体项目逐项检查,以提高其使用寿命,确保使用安全。每次巡检时间不得少于4天。每次维保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自带维保工具。
(2)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告或服务请求后,属于轻微故障的,应于30分钟内给予电话响应,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指导排除故障;属于紧急较大故障的,应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出解决办法。
(3)乙方24小时联系人:,联系电话:
1.4轻微故障项目及紧急故障项目具体分类
(1) 轻微故障项目
不影响单个配电间EPS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故障的影响范围仅限于单个配电间内)
(2)较大故障项目
影响单个配电间EPS系统正常运行,或影响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
第二条 甲乙双方责任
2.1 甲方责任:
(1)负责EPS主机发生故障所需更换的零配件费用(材料费)的支付;
(2)协助乙方办理维保所需证件,安排专人引领乙方维保人员到各EPS电源现场;
(3)甲方委托维护保养的EPS应急电源设备在日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报告故障情况,并通知乙方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2.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对甲方所委托的EPS应急电源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维保质量满足要求。
(2)每次应急维修后,出具详细的维修记录、原因分析、测试报告和合理化建议,年终提供一份年终维护总结报告(含纸质打印版和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
(3)每次维修后的设备运行达到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符合设备的运行条件。
(4)对EPS配置的蓄电池进行检修维护工作,如发现损坏的电池则进行及时更换,但不负责电池采购的相关费用及电池更换人工费用,电池采购费及安装费由甲方支付,但乙方须配合甲方对新更换电池的调试,以保证新换电池的正常使用,调试费包含在本项目的合同总价中。
(5)应急电源需升级改造的,人工及材料费另计。
(6)备用零配件存备,乙方应储备必要的EPS应急电源零配件,以便当EPS出现故障时,能有配件及时修复设备。
(7)支付临时办证费用,办理乙方维保人员进入机场隔离区临时证件时,需要支付办证费(由办证机构收取),此费用由乙方自付。
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为第一年签署,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合同模式为“1+1+1”年,如第一年合同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以延长合同期一年,第二年合同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以延长合同期一年。
第四条:合同总价
本合同维护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甲方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本合同中的维修及保养费用;
5.2维护费用由甲方分四次支付给乙方,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支付维护费,即¥元整。
5.3应急抢修所发生的零配件费用,凭甲方授权有关人员的签字确认维修单,每三个月结一次帐。根据双方确定的金额,凭乙方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相关材料费用给乙方。
5.4每次付款先由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5.5 甲方及乙方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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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
开 户 行: |
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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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101008516010003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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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行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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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914400007250669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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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自编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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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0)36063566 |
|
第六条 争议
6.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6.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R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违约条款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乙方必须每季度到甲方设备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和保养,每年共维保4次。乙方不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的,第一次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总价的5%的标准扣除违约金,同时乙方需补回维保工作,如乙方拒绝补回维保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二次未按时进行巡检维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若乙方接到甲方报修电话(不按照规定时间抵达现场进行维修的),第一次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总价的5%的标准扣除违约金,第二次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总价的10%的标准扣除违约金,超过三次(含)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未按时支付合同款,当年承包费按月计已完成工作量比例清算,并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
4、乙方未能依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退回当年甲方已支付的维保款项,并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
5、非免责条件下,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额的3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8.1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8.2 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8.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4 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当事人一方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5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8.6 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3年。
第十条 通知
10.1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0.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横二路动力保障分公司
乙方:
10.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维修报告
在每年度维保期结束前15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壹份所维护设备(系统)的年度综合维护总结报告(加盖公章),至少需包含内容有:①在本维护年度内进行几次维护和检查;②更换多少配件;③综合评定所维护的设备(系统)的运行状况。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及订立时间
12.1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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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
乙 方 |
单位名称: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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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章: 授权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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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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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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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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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白云机场空港横二路动力保障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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