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服务分公司端午水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服务分公司对其认可的供应商进行公开竞价,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内容和有关服务提交报价:  

一、竞价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旅客服务分公司端午水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交货地点: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二路横四路旅客公司办公楼  

4、项目最高总价限价: 46680元(含税)  

5、成交标准:满足项目要求且报价最低。  

6、报价期限:在wz.gamc.cn的竞价系统中报价(截止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竞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王钰,联系电话:86124312。  

7、竞价方式:报价人在报价期限内使用注册的供应商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报价及上传电子资料,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调价幅度、次数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和电子文档。  

8、成交供应商的选择: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符合竞价文件要求且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9、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和最高总价限价(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采购清单),否则其报价将被采购人拒绝。  

10、上传的报价文件的报价页及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文件资料需扫描后上传,其余文件可以电子文档方式上传。  

11、所有的报价人需在wz.gamc.cn主页中“采购信息”或“招商指引”页面上的供应商注册页面,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12、上传的报价资料必须符合竞价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格式为Excel或Word,并为没有设置保护的可编辑文档。  

13、报价人须在截止报价时间后24小时内将“第五点”要求的报价文件报送至项目联系地点(旅客服务分公司办公楼311室),所有提交的纸质资料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14、报价人未按照公告要求上传资质资料或未及时递交纸质资料及资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与上传至采购平台资料不符或未达到公告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15、对于不符合本公告要求仍参加竞价并对本采购目造成影响的报价人,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其参加采购人以后任何采购项目的资格。  

二、项目需求  

1、项目需求:以劳保用品明细及单价限价要求的品牌、型号为准,表中的名目、数量作为采购报价用,结算时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采购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箱)  

单价限价  

(元)  

总价限价(元)  

1  

山东美早樱桃28-30MM大果  

  

3斤/箱  

139  

120  

16680  

2  

 西洲蜜哈密瓜1.5-2KG/个  

  

4个/箱  

129  

120  

15480  

3  

洛川苹果75-80MM  

  

15斤/箱  

121  

120  

14520  

总价限制:46680元(含税)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本采购项目商品的经营经销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所经营的产品必须资质齐全,商品需具有质检报告,进口商品需具有报关资料(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所有的报价人需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amc.cn)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供应商的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已注册的除外)。  

四、具体工作要求  

本项目具体工作要求以合同为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条款:  

1、成交供应商需完成商品的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提供商品的相关技术资料(装箱单;产品合格证等)。  

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采购单后,应在3天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如发生未按时、按量送货的情况,采购人将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在当期结算应付金额中进行扣减;  

3、采购人提供的劳保用品,需保证属原厂新品、质量合格,质保期以各厂家提供的期限为基础,但不得少于一年。如发生非采购人使用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应予以免费更换,更换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非原厂新品,供应商应予以免费更换,更换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同时在当期结算应付金额中按照非原厂产品价格50%的标准予以扣罚;  

5、如采购人提供假冒伪劣商品,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拒绝供应商参与同类项目竞价资格;  

6、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货。送货标准:①按份装袋/箱;②每份有书面具体明细。  

7、运费等各项费用已经包含在项目报价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8、本项目中发生的争议,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采购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最后一次有效报价的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为法人代表的)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人代表的);   

4、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  

5、商品质检报告,进口商品报关资料;  

6、供应商须保证以上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资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所有资料均须统一采用A4纸。  

   

   

   

   

   

   

附件1、 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单项报价(元)  

分项总价(元)  

1  

   

   

   

   

   

   

2  

   

   

   

   

   

3  

   

   

   

   

   

  

   

   

   

   

   

 总报价(元)  

报价供应商名称:  

(盖章)  

   

   

   

   

   

   

   

   

   

   

   

   

   

   

   

   

   

   

   

   

   

   

   

   

   

   

   

附件2、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  

1、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旅客服务分公司劳保物资采购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依据竞价文件要求,及时与贵方签订供货合同,按竞价报价承诺的价格及时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3、本公司获得竞价供货资格后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或提供假冒伪劣商品,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竞价供货资格,我方也将依法接受按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对我方的处罚。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3  

劳保用品采购合同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服务分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箱)  

单价限价  

(元)  

总价限价(元)  

1  

山东美早樱桃28-30MM大果  

  

3斤/箱  

139  

120  

16680  

2  

 西洲蜜哈密瓜1.5-2KG/个  

  

4个/箱  

129  

120  

15480  

3  

洛川苹果75-80MM  

  

15斤/箱  

121  

120  

14520  

总价限制:46680元(含税)  

   

二、合同总金额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上述合同总价包括:  

1、乙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内完整的水果  

2、乙方负责运送合同水果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3、乙方已经缴付所有商品的税费。  

三、支付条款  

甲方在收齐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并且验收合格后,根据乙方提供的实际结算数量清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异议后,在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四、发货条件  

1、乙方在合同签订一周内负责将全部水果交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收货地点为: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二路横四路旅客服务分公司办公楼。  

2、在发货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两份发/到货证明原件,甲方代表将根据发/到货证明核对到帐的箱数,并在其中一份原件上签字后退还给乙方。甲方将在合同货品运抵指定地点后,根据乙方提交的发/到货证明,在2个工作日内对有关的劳保用品进行查验。  

3、若在双方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劳保用品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发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运输及保险费用。  

五、质保条款  

1、乙方供应的货品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供货,并且保证属原厂新品、质量合格,质保期以各厂家提供的期限为基础,但不得少于一年。  

2、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非原厂新品,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更换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在结算金额中按照非原厂产品价格50%的标准予以扣罚。  

3、如乙方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货品,视为乙方违约。经甲方书面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拒不履行的或未按甲方要求履行完毕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另外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予甲方。  

2、如发生乙方未按时送货的情况,每延迟一天甲方将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在结算应付金额中进行扣减。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争议事项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一方因本合同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由另一败诉方承担。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就协商内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甲方:   

(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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