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旅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T1、T2航站楼头等舱休息室配餐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T1、T2航站楼头等舱休息室配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易登机厅3厅、易登机4厅、T1东一、东二国际头等舱、东航头等舱、海航头等舱、T2国际头等舱休息室。
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三、项目预算:1200.00万/年。
四、唯一候选合作商名称: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T1、T2航站楼头等舱休息室配餐服务项目,经2018 年3月26日和2018 年4月9日(第二次)两次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amc.cn)发布招标公开公告,截止报名均只有一家投标人报名(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T1、T2航站楼头等舱休息室配餐服务项目,经2018 年6月6日和2018 年6月14日(第二)两次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amc.cn)发布、http://www.eebidding.com(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截止报名均只有一家报价人报名(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按照管理规定,与该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具有相关食品行业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上无体现,须在工商局打印经营范围盖工商查询章随营业执照附上);
- 报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发的《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 报价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伊斯兰教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清真证书》;(报价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报价人具有至少一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报价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单个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1月1日至今;
②服务范围:配餐服务;
③单个合同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
- 报价人须提供近5年内(报价人成立不足5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复印件无效,原件放在响应文件正本,开标当天必须在有效期内)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报价人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8日上午 8 时30 分至12时 00 分,下午 13时3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元正公司现场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发售金额: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2)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8 年6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洽谈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报价人可以就本公告及谈判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旅服务有限公司纪检人员书面实名投诉,投诉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36050087。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旅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机场内
联系人:宋工 电话: 020-86112101
2)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 系 人:曾先生、刘小姐
电 话:020-87258495-305、301
传 真:020-87284598
电子邮件:gdyz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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