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机场扩容扩建航站楼及附属工程楼主体结构实体检测
截止日期:2018年09月17日 12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人电话:020-36063190
招标内容:
惠州机场扩容扩建航站楼及附属工程楼
主体结构实体检测询价函
1、工程名称
惠州机场扩容扩建航站楼及附属工程楼主体结构实体检测工程技术服务
2、工程检测项目
惠州机场扩容扩建航站楼及附属工程楼主体结构实体检测。
3、观测地点
惠州平潭机场,交通便利。
4、工程规模
工程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包含现状国内航站楼改造为国际航站楼、新建国内航站楼及附属设施楼、雨棚、旅客停车场、航管楼及塔台、前场业务用房、货运区工程、消防站及消防泵房改造、改造机场信息中心及相关各专业的改造配套及室外总图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24677.8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二层、部份航管塔台6层,基础采用静压管桩形式,地基础设计乙级,抗震等级三级,建筑工程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5、工程检测范围及要求
主要针对房屋结构上的梁、板、柱的强度、厚度、钢筋的大小、间距等的现场测试值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检测依据及要求应符合:《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技术规范—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法》、《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商品砌筑砂浆现场检测技术规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规范。
6、检测单位资格及检测工作时限
该项目由惠州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本次任务的单位除拥有相应的资质外,还必须在惠州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认可。该项目将于2018年10月1日开工,2019年1月底结构封顶,检测工作必须配合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服务,不可影响施工进度,并且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交检测结果。
7、检测结果资料要求
检测单位提交的检测结果等技术资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质量督机构的相关要求,达到质量验收标准。检测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一式四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检测成果分析报告,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提交业主档案管理部门。
8、报价方式及说明
8.1报价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8.2报价单位可踏勘施工现场,根据施工图纸要求给出报价;
8.3报价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8.4报价资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所报的资料可备一份复印件审核。并提交U盘或光碟(电子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8.5根据报价表(附后)格式,报出每项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考虑包括完成检测工作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往返的交通费及通讯费用(一切与工程有关的邮资、长途电话、电报、传递服务、电讯传真等)、税费、完成检测任务所需的其他费用,及相应技术规范的所有工作内容, 吧 设备材料费、检测点布设及维护费、人工费、办理检测相关许可、技术工作费、设备进出场费、报告编制费以及税费、风险费等其它费用均应在综合包干单价中综合考虑。
8.6结算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含税价)。
8.7业主有权对报价单位所报资料进行核实,业主根据报价资料进行市场调查,进行综合评议后选定检测单位。
8.8报价人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管理平台(http://wz.gdairport.com/)上完成合作商注册。
9、询价时间
9.1投标单位应报出综合单价以及总价,并给出单价分析,总报价不可超过92610.00元,结算方式为单价包干。
9.2报价报资料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上午12:00前(资料和报价必须分开并一起提交),报名地点为: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312办公室;开标的时间为另行通知,地点为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召开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
9.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
9.3.1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以及授权代理人与签字人不符而又无有效更改授权代理人证明的;
9.3.2投标文件无按规定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印鉴;
9.3.3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报价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
9.3.4投标文件中各项检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9.3.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业主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当场公布核查结果,宣读并记录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字确认。
10、检测原则
以“工程利益第一”出发,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的竞争要求,在对各检测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检测、评价和比较,业主将根据报价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拟选一家单位作为承担本次的检测工作。
11、评标原则
在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测、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成员施加影响,违者取消其中标资格,与此同时,招标单位和评标成员也保证不将评、定标的有关资料向投标单位或评标无关人员泄露。
以“工程利益第一”出发,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的竞争要求,对投标单位报价的完整、准确及合理性;工期的合理和可靠性;技术方案的科学、可行及合理性;工程经验的丰富及熟练性;企业信誉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
12、评标办法
询价小组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审,如:是否按照本次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是否完整等。询价小组将各报价单位所报的总价进行算术平均数计算然后再下浮 3% 后的结果作为报价总体水平的参考价。当有效报价等于参考价时,有效报价得分为100分;将有效报价与参考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3分,中间值采用插值法计算,最多扣至0分为止。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询价小组按上述评出有效报价文件的报价得分后,将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附:
惠州机场扩容扩建航站楼及附属工程楼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报价单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单价(元) |
累计(元) |
备注 |
混凝土强度钻芯法检测 |
21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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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承台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63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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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配置 |
63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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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板厚度 |
16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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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构件3个测点 |
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检测 |
81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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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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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3606319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 新白云机场东南工作区
邮编:510470
邮箱:
法人授权委托书
现本人 法人代表姓名 代表本单位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对 询价项目名称 的询价项目所要求的服务进行响应,被授权人代表本公司处理与该询价项目有关的报价及后续合同处理等相关事宜,本人均同意并认可。
本授权书于签字日期后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
日期:
被授权人(签名):
日期: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承诺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对 询价项目名称 的询价项目进行公平竞争,并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自愿承担一切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惠州机场扩容扩建航站楼及附属工程楼
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惠州机场扩容扩建航站楼及附属工程楼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1、工程规模
1.1 工程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包含现状国内航站楼改造为国际航站楼、新建国内航站楼及附属设施楼、雨棚、旅客停车场、航管楼及塔台、前场业务用房、货运区工程、消防站及消防泵房改造、改造机场信息中心及相关各专业的改造配套及室外总图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24677.8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二层、部份航管塔台6层,基础采用静压管桩形式,地基础设计乙级,抗震等级三级,建筑工程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工程检测范围及要求
2.1 主要针对房屋结构上的梁、板、柱的强度、厚度、钢筋的大小、间距等的现场测试值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检测依据及要求应符合:《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技术规范—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法》、《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商品砌筑砂浆现场检测技术规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规范。
3、检测单位资格及检测工作时限
3.1 该项目由惠州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本次任务的单位除拥有相应的资质外,还必须在惠州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认可。该项目将于2018年9月1日开工,12月底结构封顶,检测工作必须配合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服务,不可影响施工进度,并且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交检测结果。
4、技术服务的主要目的和内容
4..1 目的:满足国家、行业的规范要求以及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结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检的要求。
4.2 内容:惠州机场扩容扩建航站楼及附属工程楼主体结构实体检测。
5、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检测工作之前,将乙方的工作范围通知有关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在必要的时候协调乙方与相关各方的关系。
5.1.2 为乙方的人员提供图纸一套,及时协助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检测人员及设备进出场的方便、检测用水电等检测所需的必要工作条件。
5.1.2.1 检测工作期间,应敦促相关工程承包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提供必要的工作电源和协助人员,如在1.5米以上高空作业,则需按乙方要求搭好脚手架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便使乙方能安全地到达所检测部位并进行正常的工作。
5.1.2.2 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正式检测报告后的7日内对报告进行审核,如有不同意见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1.2.3 按约定条款向乙方付款,如因不满足付款条件甲方不能向乙方支付款项,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按照本工程图纸、检测方案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工作,并作好书面的检测原始记录。
5.2.2 为工程承包方提供全天候的检测服务,不因乙方检测不及时的原因而影响工程承包方的工作进度。
5.2.3 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及时将正式检测报告提交给甲方。
5.2.4 负责办理各种相关证件:如乙方人员的暂住证,检测人员及设备的保险等。自行解决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并配置适当的通讯设备。
5.2.5 采用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障乙方和可能涉及到的第三方在施工中的安全。
5.2.6 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正式发票。
5.2.7 公正地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负法律责任。
6执行的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
6.1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惠州机场扩容扩建航站楼及附属工程楼项目已进入了全面招投标阶段,根据建筑工程行业标准《混凝士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384-2016、《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GB/50081-2002
7、检测费定价及支付方式
7.1 本工程的检测费用: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单价(元) |
累计(元) |
备注 |
混凝土强度钻芯法检测 |
21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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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承台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63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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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配置 |
63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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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板厚度 |
16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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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构件3个测点 |
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检测 |
81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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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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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按工程量清单检测单价进行包干,检测数量按实结算。以双方签证认可的完成实际检测数量乘以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检测单价计算。
7.1 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总计: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万 元人民币。
7.1.2检测费用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检测的费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因规划调整或工程变更等原因(不限于以上原因)引起的多次反复检测,则所需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增加检测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总价包干,在合同期内不做调整。
7.1.3检测费包含检测服务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7.2 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 7.2.2 款规定执行:
7.2.1 一次性支付:乙方按约定完成检测成果并提交检测报告后 / 日内,甲方支付检测费用。
7.2.2 分期支付:
7.2.2.1预付款
在双方正式签订检测服务合同后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额的2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大写),(¥ 元)。
7.2.2.2结算款
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检测工作,提交所有正式报告,按甲方要求办理结算手续,结算经审核及甲方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若本工程需要复审,则按甲方结算初审价支付至90%,复审完成后按复审金额多退少补结清,)
7.2.2.3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8、违约和赔偿
8.1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工作则视为违约。如乙方检测人员和主体结构施工单位私通,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2 如因乙方的违约造成甲方工期拖延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合同款的1%违约金。
8.3 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二者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协助甲方保密。
9、 争议
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规定
10.1 本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未经双方同意不可转让。
10.2 本合同一式拾份,二正八副,甲方持一正七副共八份、乙方持一正一副共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10.3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合同的补充协议
原合同号:
发包人: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
用户: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机场公司
鉴于 用户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机场公司,为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号为的《 》(以下简称“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发票开具等相关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作为原合同之补充协议: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原合同中凡涉及发包人支付的条款均是指:经发包人审核后,由用户设立的专用账户支付。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原合同中凡涉及承包人开具发票的条款均是指: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机场公司为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它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抵扣凭证。
用户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机场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1300579725878W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下角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718 2350 5300 4179
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平半岛环岛一路1号东方威尼斯花园A8栋3单元11层05号房
联系电话:0752-5718023
三、原合同中凡涉及承包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受益人均应当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机场公司。
四、除以上约定外,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及相关风险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享有和承担。原合同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条款,以本协议约定内容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宜,仍按原合同的条款执行。
本协议由三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原件十一份,合同发包方执七份,合同承包方执两份,用户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承包人: (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用户: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机场公司(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