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工程行李处理系统及配套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 20140723-00200 | 截止日期: | 2014年07月30日 16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谭工 | 联系人电话: | 36063067 |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惠州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工程行李处理系统及配套安检设备及相关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非安检机(含双通道、超大行李、手提行李、货运安检机,以下同)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安检机制造商的有效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7月24日起至2014年7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0时至4时(北京时间)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联系人:赵先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IC卡,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若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以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待定(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报名时间结束后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各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6.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7.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163号。电话:020-86122243 传真:020-86123187)署名投诉。
9.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网站发布。本项目项下的所有公告、修改或补充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0.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电话: 86 20 87768198-628/169 86 20 66342670-608/605
传真: 86 20 37658150
联系人:黄先生、夏先生
招标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内
电话:(8620)36063067
传真:(8620)36063067
联系人: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