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特种车辆摆渡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20140806-00210 | 截止日期: | 2014年08月08日 16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李秋明、赖文光 | 联系人电话: | 87768198 |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特种车辆摆渡车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范围:机场摆渡车3辆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2.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且投标人名称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的购标登记表上的名称一致。
2) 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机构,保证提供长期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服务机构的地址,人员列表,联系电话等。
3)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 投标人所投标型号的产品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或审定合格证,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5) 投标人所投标型号的产品2011年至2013年中国大陆地区民航系统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辆(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
6)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8月4日起至2014年8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邮购者应将标书款及快递费用人民币10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帐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120905690610808,招标代理机构凭邮购者传真的汇款单(请注明招标编号)用航空快递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当责任。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8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4年8月27日上午09:3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8号会议室
电话:87768198 传真:86 20 87673286
5.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的第19条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保证金的使用将按第二章第19条规定执行。
6.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7.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地 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内
电话:020-87768198-611,66342670-603 电话:020-86121230
传真: 020-87673286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人:李秋明、赖文光 监督电话:020-36067609
监督人: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