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样板房(单床房)活动家具项目
截止日期:2014年11月26日 09时15分00秒
项目联系人:罗计全
联系人电话:13600040249
招标内容:
二、投标要求
1.单位概况
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资格证书
4.近三年业绩证明
5.服务方案(对项目的理解和工作思路、计划等)
4.报价函
三、其他资料
法人授权函(如应邀文件签署人不是法人代表)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应邀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询价编号为************的项目的服务的应邀和合同执行,作为应邀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
职务:
地址:
应邀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采购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盖公章
年 月 日
四、评分标准
1.价格评分
价格评审为客观计算得分,总分为30分。价格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取全部最终有效报价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价。如最终有效报价少于四家,则取全部有效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价。
(1)总报价等于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
(2)总报价与基准价进行比较,计算出报价的评分值,即总报价每低于或高于基准价1%,在30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至0分为止。
报价一览表(30分)
应邀人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
内容 |
报价总价 |
1 |
报价 (单位:人民币元) |
小写:RMB
大写:人民币元 |
2.服务评分
服务评分表(30)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及分项分值 |
1 |
服务方案体系 |
10 |
1.服务方案体系合理、完整、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需要和技术要求的得8~10分。 2.服务方案体系比较合理和完整、基本满足本次采购需要和技术要求的得1~7分。 3.服务方案体系不合理、不完整、不能满足本次采购需要和技术要求的得0分。 |
2 |
质量保证体系 |
10 |
质量保证体系合理、完整、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得8~10分。 质量保证体系较合理、基本完整、保证措施针对性一般得1~7分。 质量保证体系不合理、不完整、保证措施基本无针对性得0分。 |
3 |
进度保证体系 |
5 |
进度保证体系合理完整、进度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得4~5分。 进度保证体系较合理、基本完整、进度保证措施针对性一般得1~3分。 进度保证体系不合理、不完整、进度保证措施基本无针对性得0分。. |
4 |
售后保证体系 |
5 |
售后保证体系合理、完整、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得4~5分。 售后保证体系较合理、基本完整、保证措施针对性一般得1~3分。 售后保证体系不合理、不完整、保证措施基本无针对性得0分。 |
合计 |
30 |
|
3.商务评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及分项分值 |
1 |
企业资质、信誉 |
10 |
(1)家具生产厂家同时具备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6分,只具备质量体系认证和标准环境体系认证或只具备质量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只具备质量体系认证的得2分,没有得0分。本项满分6分。 (2)具备3A信用等级得4分,没有得0分。本项满分4分。 证明材料:资质证书、贯标证书、3A等级认证复印件。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20 |
3年内完成5星级或以上高端酒店工程业绩每个得5分,本项满分20分。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3 |
企业能力 |
10 |
具有设计能力得5分,不具备设计能力得0分,本项满分5分 企业获得过国际级奖励或荣誉的每个得2分,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的每个得1.5分,获得过省级奖励或荣誉的每一个得1分,获得市级奖励或荣誉的每一个得0.5分,本项满分5分。 证明材料:工厂设计人员专业证书、企业获奖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核实后退回)。 |
合计 |
40 |
|
五、合同条款
制作、供货及布置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白云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样板房(单床房)活动家具项目
工程地点:白云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
合同编号:
施工资质:
发 包 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航湾酒店资产管理分公司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二○一四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航湾酒店资产管理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白云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样板房(单床房)活动家具项目
1.2工程地点:白云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
1.3工程内容:白云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5479.7平方米,客房区域有三套间、套间、单床房、双床房共118间,本项目为样板房(单床房)活动家具(详见附件家具采购清单)制作、供货及布置直至满足验收合格条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家具产品的基本情况
2.1 合同价款:大写: 小写 ¥ 元,家具产品的名称、材质、规格、数量、单位及单价详见合同附件《家具采购清单》、《家具设计图》、《技术标准和要求》。
该合同价款为保证效果前提下的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家具(包括辅料、配件、备件工具等)制作费用、包装费用、运输和保险费用、搬运费用、布置费用、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设计、制作、报建、检验试验、安装、缺陷修复、技术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费用)。
2.2乙方保证对家具产品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不得设定抵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保证任何第三方不对此主张任何权利,且保证家具产品是任何第三方不能依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主张任何权利的家具产品。
三、质量及数量要求
3.1 乙方提供的家具产品应符合规范国标的要求及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应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及附件之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澄清文件的要求。
3.2 乙方需将家具产品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同时根据政府规定和甲方要求提供发货数量清单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书面证明、说明文件。
3.3 进场前乙方向甲方须提供齐全、真实的检测证明等文件,所提供的资料以甲方需求为准。
3.4 乙方所提供的家具产品,生产厂家、家具产品品牌等,必须与本合同2.1款内容相匹配;乙方所供应的家具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掺假、掺杂,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5 乙方所送的家具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可以拒收家具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家具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其家具产品的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6 乙方出售的家具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存在验收时无法发现的瑕疵,在施工或工程交工过程中造成对甲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的影响及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3.7 因乙方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不符合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质量及数量的要求,乙方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拒收家具产品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货款,或者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更换成符合约定的产品。
四、包装方式及要求
4.1 家具产品的包装由乙方负责,家具产品包装应能保证家具产品质量的完好,并确保该包装适合长途运输,符合防水、防潮、防震、防撞等运输要求。
4.2 乙方所供家具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如以下标识不明确造成对物或人的损害及家具产品的损坏或灭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2.1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4.2.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4.2.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须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尺寸、布置区域。
4.2.4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4.2.5裸装的家具产品根据产品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4.3 因乙方所供应产品的包装方式及要求不符合合同上述约定的,乙方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拒收家具产品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货款或者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更换成符合约定的产品。
五、验收标准、方法、地点
5.1 家具产品初检:家具产品在白坯成型后,甲乙双方根据合同附件清单共同对造型、材质、规格尺寸进行初检,对于初检合格的家具白胚产品,甲乙双方应当签署家具产品白胚初检合格报告。甲方对家具白胚产品初检合格报告的签署不视为对乙方提供之家具成品产品质量的认可。家具产品白胚初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附件清单进行整改。
5.2 家具产品复检:家具产品在加工制作完成以后装箱以前,甲乙双方根据合同附件清单共同对家具进行出厂前验收。复检应当对家具产品的外观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家具产品必须具备的说明书、操作手册、保修单、合格证(进口产品应附随商检证明及进口许可证)、检测报告等文件是否齐全等进行检验。复检合格的,甲乙双方应当签署家具产品复检合格报告。甲方对家具产品复检合格报告的签署不视为对乙方提供之家具产品质量的认可。家具产品复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家具产品,乙方应当按照合同附件清单要求进行整改。
5.3 家具产品验收:家具产品复检合格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家具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对家具产品进行安装布置。布置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书面提示甲方进行整体验收。整体验收合格的家具,甲乙双方应当签署家具产品验收合格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根据及甲方的意见,重新进行安装布置或者整改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5.4 家具产品在任何环节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负责按合同附件清单进行整改并将该家具产品拆卸、包装并运离甲方施工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不合格家具产品,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任何环节若因整改造成家具产品进场布置工期滞后,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5 甲方指定员工 (电话 )为唯一有权进行家具产品初检、复检、验收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对本条约定之事项的认可以其本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为准。当该授权代表发生变更时,甲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5.6 进口产品,乙方必须提供商检证明及进口许可证,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和拒绝接受,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输家具产品至甲方指定的位置,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七、成套家具产品的安装与布置: 乙方负责成套家具产品的布置、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指导。
八、交付家具产品方式、地点、时间
8.1 交付方式:本合同家具产品交付地点为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所在地,甲方另行指定其他地点的,以甲方指定的地点为准,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指示的送货日期或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甲方要求的家具产品送货至工程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家具产品的布置及安装调试,并将经验收合格的家具产品及其附件、配件一并交付给甲方。附件不齐全,甲方有权拒收家具产品,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2 家具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
8.3 工期:制造、加工及运输共 20 个日历天。
8.4 交货时间: 家具于2014年 月 日进场布置。
8.5 布置工期以家具运抵工地现场后 5个日历天内全部布置完成。
8.6以下原因影响家具进场布置,工期才予顺延,但不存在因此停工、窝工造成的费用索赔,即如果由于:
8.6.1 甲方推迟本合同条款约定的交付施工作业面超过5天;
8.6.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8.6.3 甲方要求的重大设计变更;
8.6.4 超过合同总价20%以上的工程量增加;
8.6.5 一次影响工期延误大于5天的不可抗力事件。
九、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9.1本工程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家具制作、采购、布置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以下国家、行业标准作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9.1.1 GB/T3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9.1.2 GB/T3325-199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9.1.3 GB/T3326-1997家具 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9.1.4 GB/T3327-1997家具 柜类主要尺寸
9.1.5 GB/T3328-1997家具 床类主要尺寸
9.1.6 CQC51-031416-2009人造板及其制品环保认证规则
9.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家具进场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24小时填写材料家具产品会签单递交甲方,并通知甲方参加家具进场验收。甲方若无故不按时参加进场验收超过3日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延迟,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只顺延返工的工期。
9.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必须返工直至达到标准,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9.4家具布置完成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竣工资料和竣工图3日内组织验收,并在家具质量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凡家具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负责返工和修补,并负担其费用。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另定日期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9.5竣工验收交付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内,限期由乙方负责返工和修补,并负担其费用;如属甲方原因需局部整改或翻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质量保修
10.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家具产品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0.2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0.2.1 室内家具(包含木制、金属制品、高分子材料制品等)质量保修期为 1 年;
10.2.2 室外家具质量保修期为 1年;
保修期自本合同范围内家具产品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十一、合同价款调整
11.1本工程合同价款按投标文件家具采购清单范围内总价包干的方式确定。
11.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1.2.1 因工程预算计价错误,导致工程投标单价不准确;
11.2.2 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
11.2.3 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11.2.4 因其它施工单位的原因不能按计划交出工作面进行布置而引起的误工费。
11.2.5 家具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尺寸的调整。
11.2.6 家具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款式发生变更导致费用调整在±10%以内的风险。
11.3除以下原因可以调整合同价款外,将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调整
11.3.1 甲方要求家具材质的变更;
11.3.2 甲方要求在合同清单所列产品范围外的新增加家具产品;
11.3.3 甲方书面确认的工程承包范围的变化。
11.4变更合同价款调整方式:
11.4.1 合同文件中投标报价清单无类似清单子目的,无相同材料的,按如下方式调整合同价:
11.4.1.1材料价格:由乙方呈报,经甲方审定后以认质认价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工程量按实计量。
十二、付款方式
12.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
12.1.1本合同所涉金额均为人民币,以电汇形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电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1.2本合同总价为 ¥ 元;(人民币大写: )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家具(包括附料、配件、备件工具等)制作费用、包装费用、运输和保险费用、搬运费用、布置费用、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设计、制作、报建、检验试验、安装、缺陷修复、技术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12.1.3由于甲方在完成本次询价采购后三个月内,将对白云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整体客房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此本合同款项将根据白云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项目整体客房家具的采购情况进行支付,具体如下:
12.1.3.1如果本合同的乙方与白云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整体客房家具采购项目的中标人相同,则本合同款项与白云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整体客房家具采购项目的合同款项合并支付。
12.1.3.2 如果本合同的乙方与白云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整体客房家具采购项目中标人不同,则本合同款项由甲方在白云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东翼扩建工程整体客房家具采购项目确定中标人后(以项目中标公告期满之日为准),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以结算审核完成为前提)。
12.2乙方收取工程款项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局确认为有效的等额发票。
12.3结算审核
12.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双方根据已验收合格工程量与清单单价进行结算。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责任由乙方承担。
12.3.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十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3.1乙方供应材料家具产品
13.1.1 所有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合同约定规范及标准要求,并按合同后附的家具采购清单所报家具产品要求进行制作、生产、采购。
13.1.2 本合同清单所示全部家具产品进场前须甲方工程师现场确定后方能供货(该部分家具需进行编号及拍照作为进场验收及工程结算依据),否则甲方视乙方所提供的家具产品不合格,乙方无条件清货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1.3乙方制作生产的家具产品进场布置前,需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到场对家具产品进行验收,验收时,需提交材料家具产品会签单(附家具产品实际彩图、详细规格尺寸、材质说明)、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家具产品须附有出厂说明书和技术资料,国家规范或地方规程有规定须送检的家具产品必须按规定抽样送检。
13.1.4 对于乙方制作生产、采购的家具产品,无论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有无条件到生产、制造现场监造或验收,该类家具产品到达施工场地后经验收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违约责任
14.1甲方违约责任
14.1.1 甲方原因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4.1.2乙方原因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4.2乙方违约责任
14.2.1 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家具产品逾期供货、逾期进场布置或逾期完成验收时间滞后在5天以内,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逾期在5天以上、在15天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天逾期违约金,以此类推,误期违约金限额: 合同总价的30%。若逾期达15日或总竣工日期因乙方原因延误达15日的,甲方有权选择继续收取违约金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4.2.2、工期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家具产品进场布置时间滞后在5天以内,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进场布置日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在15天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天逾期违约金,以此类推,误期违约金限额: 合同总价的30%。若逾期15日以内或总竣工日期因乙方原因延误达15日的,甲方有权选择继续收取违约金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误期违约金限额: 合同总价的30%。
14.2.3、其它违约责任:
乙方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向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或将该资料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按暂定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五、争议或纠纷处理
15.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
16.1.1不可抗力是指乙方和甲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16.1.2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自已的损失;
十七、其他
17.1布置人员进场前,须到甲方物业公司办理人员出入许可证,并须挂牌进出工地现场,严禁无牌人员进场布置。
17.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盖章后即生效,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自动终止。
17.3下列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家具采购清单》、
(2《家具设计图》
(3)《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