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航站区行李处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20201118-02972 | 截止日期: | 2020年11月21日 17时03分53秒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电话: | 13751897731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行李处理系统
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前附表
第二章 采购邀请函
第三章 谈判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六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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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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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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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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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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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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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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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行李处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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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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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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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
招标人电话:13751897731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纪委监督电话:020-3606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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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响应文件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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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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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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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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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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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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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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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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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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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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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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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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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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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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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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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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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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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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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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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15.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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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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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A4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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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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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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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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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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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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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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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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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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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争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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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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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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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邀请函
广州白云空港设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行李处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行李处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3.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3.2 响应文件送至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A4综合楼321会议室
4、确认
4.1 你单位收到采购邀请后,请于2020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单一来源采购。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51897731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36069149
采购投诉电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0-36067950
违纪违法举报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纪委
电话:020-36069295
第三章 谈判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简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系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3.授权委托
3.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第二章:谈判邀请函
第三章:谈判须知
第四章:采购合同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5. 偏离(实质性要求)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6.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7.一般要求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7.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评审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根据具体项目需要设置);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8.2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9.报价
9.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9.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相关费用。
(2)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税率和其他费用。
9.3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 响应文件有效期
11.1 除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九十天,从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1.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
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
12.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2.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2.4 在谈判过程中,应评审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五、谈判和评审
14.评审小组
14.1 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推荐成交供应商。
15.谈判程序
谈判程序: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谈判;推荐成交供应商。
16.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第六章“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
18.响应文件的澄清
18.1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8.2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8.3供应商应按评审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9.谈判
19.1在谈判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9.2价格谈判采用协商制,可以多轮报价。除因评审小组要求增加服务内容以外,供应商每次报价不得超过前一次报价。
19.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评审小组将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则应确认成交,但评审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接受该报价的理由;评审小组不接受的,评审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的理由,采购终止。
19.4采购终止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推荐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21.谈判终止
21.1 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谈判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评审小组应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供应商。
22.保密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23.成交信息的公布
谈判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集团公司采购、招商网络平台上公布。
24.询问及质疑
24.1供应商对谈判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及时作出答复。
24.2供应商若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1)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24.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24.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4.5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6 采购人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25.成交通知
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6.签订合同
26.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分包成交项目。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2020年度二号航站区
行李处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项目合同
签订日期:
签约地址:
页数:
第一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将_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_业务项目(简称:本合同项目)外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约定:
第1条 定 义
1.1 本合同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2 本合同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公历月、公历日。
1.3 本合同所称“书面”均指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书面通知的方式均采用指定方式:正式公函_。
1.5 本合同所称“项目业务外包”指,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部分(某个或某些项目)业务交由具有该类业务服务经验、良好的业绩、完备的资质、以及高效的管理团队的乙方进行代理,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到甲方的服务场所,利用甲方的服务工具或设备(也可由乙方自备),乙方承诺在确保满足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于本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外包项目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外包费用。甲方不直接对业务外包方人员进行管理。
1.6 本合同所称“外包服务人员”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派驻到甲方的服务场所,符合本合同资格条件的、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外包项目范围以内的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在劳动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方面均隶属于乙方,但其待遇不得低于甲方要求。
第2条 总 则
2.1 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将本合同项目以业务外包的形式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照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
2.2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除应按本合同服务内容和要求履行义务外,还应无条件接受和服从甲方对本合同项目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对于甲方认为的服务不合格或服务不达标的情形,乙方应及时进行改正或调整,直至甲方满意。
2.3 甲、乙双方之间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或彼此之间须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关系。乙方应自行对其行为负责,独立承担因其自身行为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后果。
2.4 乙方从事本项目业务服务期间应以自身名义进行。乙方不得采取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以甲方名义或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名义对外进行业务活动。
2.5 乙方因承担甲方外包业务使用的外包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用人主体相应的管理职责义务以及对外的责任义务。
2.6 乙方承诺甲方每月支付的固定费用应当优先用于支付乙方员工薪酬、社保等事项,切实保障员工基本权益。
2.7 本合同所涉价款均为含税价。
第3条 分包与转包
3.1 本合同项目服务禁止转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本合同。
3.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本合同。
3.3 乙方自行承担分包风险,对任何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分包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违法的行为以及其他行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
第4条 结 算
4.1 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系统运行分析报告和属于据实结算部分的费用清单,甲方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的月度考核和据实结算部分的费用审核,并根据双方认定的考核结果和据实结算部分的费用确定每月应支付费用,季度应支付费用为当季各个月的应支付费总和。
4.2 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季度应支付费用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包干部分提供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据实结算部分提供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汇款形式支付上季度费用。
4.3 支付流程:
考核结果确认——费用支付金额确认——乙方出具发票——甲方支付。
4.4 结算方式
按季度结算,采用__转账__的方式。
4.5 账户信息
甲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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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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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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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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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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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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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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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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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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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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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保密条款
6.1 合同双方对于本项目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对外透露相关信息均需征得对方同意。
6.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对其在服务期间获悉的甲方资料、信息、数据等所有材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信息、商业秘密)以及项目进展情况等予以保密,乙方以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追究其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在承担损失赔偿的情况下同时向甲方支付以本合同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还应负责。
6.3保密条款为本协议的独立条款,不因协议性质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中止或终止,本条款均具法律效力。
第6条 知识产权
6.1 乙方应保证甲方永久享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软件、设计方案、技术资料的合法使用权,并保证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及索赔;
6.2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文件(含设计方案)和计算机程序,或者主要在这些文件(含设计方案)和计算机程序的基础上制作的文件和程序,应属于甲方的财产。这些文件(含设计方案)、计算机程序或其复制件仅限于履行本合同之目的。
6.3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件(含设计方案)和计算机程序,或者主要在这些文件(含设计方案)和计算机程序的基础上制作的文件和程序,应属于乙方的财产。这些文件(含设计方案)、计算机程序或其复制件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目的。
本合同终止的,甲方有权获得这些文件、计算机程序及其复制件,并获得免交使用费的永久许可。甲方仅可在白云机场范围内使用这些文件(含设计方案)、计算机程序及其复制件。
第7条 保险
7.1 自合同签订后,乙方须自费购买和维持用于保证公众安全及乙方人员生产作业安全的必要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公众责任险、高空作业保险),并于购买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所购保险材料复印文本。
7.2 保险的特别约定
7.2.1 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投保或获赔保险金额不足以清偿甲方所受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2.2 当任何保险单项下的任何索赔事项发生时,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其合理要求的有关保险单项下索赔的任何信息,按照保险法规定及时支付甲方索赔款。
第8条 免责条款
8.1 如因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
8.2 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行业监管需要、政府管理因素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管理工作,妥善协商解决利益损失事宜。
8.3 如因甲方关于场地流程改造需要,整体性或部分性改造导致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或部分项目相关场地灭失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但应按照成本原则酌情向乙方提供补偿方案。
8.4 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合同继续履行困难或继续履行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书面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对合同条款予以修改或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9条 损坏赔偿责任
乙方员工在场内服务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对(甲方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及经济(直接或间接)赔偿责任。乙方所使用的设备及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证不会损害甲方的设备、设施及建筑物。如因乙方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了甲方的损失或公共利益的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按本合同及附件要求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七日内仍拒不履行的或未按甲方要求履行完毕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10.2 若因乙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0.3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除了按约承担经济责任之外,还应承担以下处罚:
10.3.1 乙方因履行合同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等原因导致提前终止合同的,将列入白云机场诚信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白云机场任何形式的业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
10.3.2 因外包服务受到市级及以上级别政府部门问责、通报批评的,乙方在履行合同期内不得参与白云机场任何形式的业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终止合同后列入白云机场诚信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白云机场任何形式的业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
10.3.3 外包业务受到省机场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问责、通报批评的,乙方在履行合同期内不得新参与白云机场任何形式的业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终止合同后将列入白云机场诚信黑名单,三年内禁止不得参与白云机场任何形式的业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
10.4 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管,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或者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按制度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甲方可酌情核减乙方500元以上,50000元以内的服务费,以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为准。
第11条 合同终止及终止处理
11.1 合同终止
11.1.1合同自然终止
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11.1.2提前终止
(1)协商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但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提供补偿方案。协商提前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确认解除合同。
(2)违约终止: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在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单方终止与乙方所签订的合同,同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的权利。
a.丧失从事本合同业务的资质许可,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b.进入解散程序或由其债权人接管经营的;
c.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
d.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提供的服务被评为不合格的,经两次书面告知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至合格的;
e.因乙方原因或外包服务人员造成火灾、爆炸等险情的;
f.严重违反关于候机楼安全管理、公共秩序管理、施工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本合同附件相关管理要求的;
g.拒不服从甲方监督和管理的,经两次书面通知仍拒不改正的;
h.未依约将固定费用优先支付乙方员工薪酬、社保等费用,导致乙方员工在白云机场航站楼内发生拉横幅、静坐等维权事件的。
i.本合同约定或附件规定的其他行为。
(3)甲方违约终止:甲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甲方协调解决,甲方应当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15日内,甲方仍消极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甲方所签订的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11.1.3其他终止
(1)第11条原因导致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认可。
(2)如乙方与第三方产生纠纷,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认可。
11.2 合同终止处理
11.2.1 合同非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自然终止,甲方应支付乙方终止前应支付的费用。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费用视甲方完成情况予以相应收回,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2.2 本合同终止,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
11.2.3 乙方应立即停止服务,在合同终止7日内向甲方移交工作场所。
11.2.4 乙方应于合同终止5日内向甲方移交所有与所提供服务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等,并应按甲方要求,于合同终止7日内以整洁和安全的方式撤离其相关服务人员及其自有物品。
11.2.5 乙方拒不执行上述内容的,甲方有权:
a.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拥有对上述未移除的物品的处理权,同时无需向乙方负担任何责任或补偿费用;
b.乙方应承担上述处理费用。甲方为其垫付上述费用的,乙方应在甲方书面索取通知发出之日起3日内予以偿还。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所欠费用总额每日5‰的滞纳金,直至所欠费用全部付清为止。
11.2.6 因乙方责任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服从、配合甲方顺利完成业务过渡,乙方应当切实做好文件交接、人员安置、薪酬发放等一系列工作,不得对机场运行或形象造成不利影响。如乙方不服从交接工作安排,鼓动员工闹事的或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的,造成机场运行受影响的,乙方除了承担本项目第10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之外,还应当另行承担本项目总服务费用20%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如果触及到行政法律法规、刑事法律法规的,乙方单独承担相应责任。
第12条 争议的解决
12.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因本合同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仲裁费用、交通费用等),由另一败诉方承担。
12.2 仲裁期间,除申请仲裁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2.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或其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3条 其他事项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合同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3.2 本合同如有双语版本,以中文版本为准。
13.3 本合同如有任何变更、终止或解除需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确认文件方为有效。
13.4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本合同须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专项条款
第14条 项目概况
14.1 项目名称:_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行李处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14.2 项目范围:_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行李处理系统设施设备状态监控、维护维修、清洁及运行管理等
14.3 项目服务内容
负责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施设备状态监控、维护、应急维修、清洁及运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值机输送机,行李输送线,垂直输送机,DCV(目的地编码小车)分拣系统,早到行李存储系统,出发装运转盘,到达行李转盘,自助行李托运设备,PLC控制系统硬件,网络设备、工作站硬件、CCTV系统等以及行李处理系统相关的钢结构、照明设备和防撞设施等系统相关设施设备、线路、软件和硬件(PLC控制系统程序,工作站应用软件,行李处理系统高端控制系统服务器软件、硬件除外),以及行李分拣工作区域的秩序检查与管理。
项目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14.4 项目服务要求
项目服务要求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第15条 甲方派驻监管人员
甲方派驻 / 等 / 位人员作为本业务外包项目的监管人员,参与项目日常管理,落实对本项目的流程、技术、监管的具体措施,实现全方位监控、动态监管。乙方参与项目服务的全部人员应服从甲方所派驻监管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第16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服务期限:共12月,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第17条 合同费用及结算
本项目总费用由固定包干价格和据实结算价格两部分组成。
17.1 固定包干部分
17.1.1 固定包干内容包括:
按照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行李处理系统的设备状态监控、巡检、保养、维修、清洁及运行管理工作,行李空筐采购费用,电子秤年检费用以及易耗品的消耗。
17.1.2 固定包干价格
固定包干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元)。2020年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每季度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实际费用以双方确认的考核结果为准。
17.2 据实结算部分
17.2.1 据实结算内容包括:
易损件采购按实结算,易损件清单见《二号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易损件清单》
17.2.2 据实结算原则:
(1)易损件以甲方审核认可的价格和数量作为结算价,乙方负责购买和更换。
(2)如易损件由甲方提供,则乙方需负责免费更换,甲方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17.3 本合同金额在合同期间不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材料、劳务成本的变动)发生变化。但因法律、法规、行政、行业等因素造成的业务增加,且经甲方认可,本合同总金额可在合同总价的10%范围内予以酌情增加,但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7.4 乙方须自行承担办公室水电费用、网络费用、人员上岗准入培训相关费用等。
第18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8.1 甲方的权利
18.1.1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项目服务情况,是否按照本合同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约定予以执行。
18.1.2 合同期限内,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部分需求或者整体服务需求的书面解决方案,并在甲方的要求时间内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18.1.3 乙方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
18.1.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任务及工作步骤、程序、方法进行督查和安排。
18.1.5审定乙方拟定的服务管理方案和制度。乙方对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方案、组织架构、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在实施前要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颁布实施。
18.1.6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质量进行把关,包括上岗前背景调查,对不符合机场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18.1.7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乙方人员违规的作业行为当场制止。
18.1.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包工作进行安全、质量、效率等进行考核并落实服务费的核减。
18.1.9审定乙方提出的服务年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要求乙方调整管理方案,乙方应及时提供调整方案,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18.1.10在乙方承诺服务人员数量的前提下,甲方可根据后期运营情况适当调整乙方人员岗位安排。
18.1.11甲方如认为有必要可派员参与乙方本项目的管理工作,查阅乙方本项目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8.2 甲方的义务
18.2.1 甲方协助乙方开展服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支持和配合。
18.3 乙方的权利
18.3.1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18.4 乙方的义务
18.4.1 乙方应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号航站区管理手册、本合同及附件等所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履行工作职责。
18.4.2 乙方应遵守国家、民航、机场管理当局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在进行服务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旅客和工作人员安全事故的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18.4.3 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秘密,乙方不得为与本合同无关的目的而使用资料或向外界透露秘密。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8.4.4 乙方认为需分包的部分服务内容,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可自行与第三方签订分包服务协议,但应承诺对第三方的行为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18.4.5 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力、设备、工具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进行服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本项目人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薪酬发放记录、工资条、社保的缴存记录及基数。
18.4.6 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期限内维持其与外包服务人员合法的劳动或劳务关系,不得因与外包服务人员间就劳动或劳务法律关系等相关争议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8.4.7 如乙方员工(包括临时聘请的人员或乙方聘请的外包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并导致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无须对乙方的员工或乙方聘请人员承担任何责任。
18.4.8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填写、收集设备使用操作的原始凭证,确保其有效性、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
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办理白云机场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白云机场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相关管理规定,如乙方违规使用控制区通行证,应按机场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8.4.9 乙方发现可能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事故或事件,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上报。
18.4.10 因本项目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证、控制区限制物品审批及其他需办理的审批事项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协助。
18.4.11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合理分配配套用房,配套保障用房原则上不收费。乙方需求面积超出甲方评估面积的,超出部分应按照甲方二号航站区办公用房租赁标准进行支付。
18.4.12 乙方须自行承担办公室水电费用及其管理费、网络费用。
18.4.13乙方有义务遵守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附件的内容和及时响应甲方有关本项目的要求。
第19条 附 则
19.1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19.2 本合同内容如与本合同签订前双方谈判中已经相互承诺的实质性内容发生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内容未尽之处或意义不明确的条款,应首先寻求以本合同签订前双方谈判中已经相互承诺的实质性内容(如:响应文件)作为补充或解释依据。
19.3 双方之间所有法律、经济和财务方面的通知文件均须采用带回执的书面形式,并于收讫之日生效。
19.5 本合同双方同意,各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通知及所有具备通知性质的事务均可采用邮寄或者电子邮箱方式送达。采用电子邮箱送达的,邮件发出之日视为送达。
甲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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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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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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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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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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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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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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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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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条 附 件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考核规定、廉洁协议)
18.1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廉洁协议
18.2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安全考核办法
18.3 用户需求书
18.4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文件(另册)
18.5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另册)
18.6 成交通知书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
甲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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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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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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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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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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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廉洁协议
为保障双方在业务来往中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自经济利益,保持廉洁自律,促进廉洁从业,防止各种违法及不正当行为的发生,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就合作过程中员工职业操守等事宜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适用范围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效力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含分支机构等关联机构)的所有业务合作往来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货比三家、竞争性谈判、商务谈判等物资、服务采购环节及合同签订、履行环节等。
2.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合作的纲领性合作协议。协议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所有业务合作终结之日止。
3.双方职责
3.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双方应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双方人员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3.2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对方及对方工作人员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向对方及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有以下任何一项行为或作将有下述行为的承诺、暗示等意思的表示:
3.2.1 支付回扣等好处费;
3.2.2 支付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或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2.3 为对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2.4 邀请对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其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或其它娱乐活动;
3.2.5 为对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的工作安排或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或财物支持;
3.2.6 与对方工作人员就双方合作内容涉及的权利义务变更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3.2.7 其它可能对对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
3.3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约过程中应当廉洁自律,不得向对方的客户索取和收受财物、有价证券或其他好处。
3.4 一方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违反协议、收受对方的好处、或有其它不当行为者,应向对方指定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接受举报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举报方进行报复。一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对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
甲方指定的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或邮箱 ;乙方指定的接受举报的电话或邮箱 。
4.违约责任
4.1 协议中任一方因不履行本协议下约定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应自行承担。
4.2 一方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对方工作人员,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双方业务合同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守约方有权追缴违约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守约方将违约方列入黑名单,不再与违约方发生任何经济往来。
5.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所发生一切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主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6.其他事项
6.1 本廉洁协议作为甲方招标、采购文件的一部分,或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的附件,与招标、采购其它内容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需对本协议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附件2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安全考核办法
为加强二号航站楼辖区的安全管理,确保二号航站楼辖区安全运行,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用语的定义
(一)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行业主管部门规章、标准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恶劣社会影响事件,是指给社会秩序、企业形象等造成严重损害,或引发、诱发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上访,引起中央、国家部委关注,或有大规模负面报道或互联网大面积转发、评论。
(三)不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运行保障活动中发生的航空、航空地面、空防、消防、交通、公共卫生、员工工伤伤亡、治安、综合治理等安全事故、事故征候、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不安全事件。
事故征候,是指虽不构成事故但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安全的事件。
严重差错,是指未构成事故征候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安全的事件。
一般差错,是指未构成严重差错的事件。
(四)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违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运行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等的缺陷和问题。
(五)外包业务,是指企业将日常经营中部分非核心或辅助性的业务委托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承包单位)完成的经营行为。
二、本协议的适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与甲方签署合同或协议的承包单位;
(二)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签署合同或协议的附件,除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解除的情形外,本协议的效力与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效力一致。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机场管理机构)授权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以下简称“二号航站楼”)管理主体,履行业主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程序,以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二号航站楼生产、经营、服务、保障等单位实施安全监管,对二号航站楼生产、经营、服务、保障等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机场管理机构、二号航站楼及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和标准实施安全监管。
2.甲方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服务、保障等活动实施安全监管,对乙方的安全运行实施持续监督、专项管控,履行监管职责,监督乙方安全动态,对重点时段、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管。
3.甲方应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确保监管行为的合法性,严肃处理违规监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4.甲方对乙方发生的突出安全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采取情况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警示》、安全约谈、安全考核等措施,督促安全工作的落实。
5.甲方对于乙方违约情形发生的,有权下发违约金缴纳/违约整改告知书,具体告知支付违约金数额、时间、方式以及整改内容。乙方应按告知书内容执行,拒不执行的或执行不全面的甲方依据协议规定执行考核、有权依据规定免责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所有业务合同。
6.甲方有义务听取乙方提出的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座谈会或调研,改进、完善安全监管工作。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对乙方安全生产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甲方应立即予以改进,确保责任和义务履行到位,并视对乙方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作为与甲方有合同、协议关系的相对人,在甲方的监管下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服务、保障等活动,对本公司(单位)在二号航站楼及相关区域(业务)的活动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综合安全、消防安全、空防安全、安全培训教育、危险品管理、生产(作业)安全、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7个方面。具体如下:
1.综合安全
(1)乙方应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程序及机场管理机构、二号航站楼各项管理规定,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服务、保障活动,接受甲方依规章和标准实施的安全监管。
(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依章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3)乙方指定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特点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乙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公司内部制度以及外包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5)乙方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手册、应急处置预案。
(6)乙方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保障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乙方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责任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实施清退机制。
(8)乙方对不按要求操作、不执行安全规定、安全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9)乙方应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程,按照本单位和承租(管辖)区域的实际情况,强化安全风险管理,建立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对安全隐患实施闭环管理;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安全网格化的管理职责。
(10)乙方应遵守甲方应急管理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应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
(11)按甲方要求制定本单位所辖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应急预案,并与甲方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各项应急培训、应急处置以及应急演练等,并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应急管理材料。
(12)乙方应履行承租(管辖)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其成为违法犯罪窝点或非法、反动组织的活动场所;未经甲方审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办公用房用途。
(13)乙方应要求其员工严格遵守航站楼内控烟的有关规定。
(14)乙方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及安全约见,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按时反馈,并接受甲方的复查。
(15)乙方应严格加强人员内部管理,防范内部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杜绝雇佣、容留“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
(16)乙方应保证安全投入,确保各类岗位人员资质、设备设施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程序及行业标准,并接受甲方对乙方安全投入的监管。
(17)乙方应遵守机场管理机构及甲方安全信息管理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建立并完善安全信息主动报告流程和程序,保证安全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
(18)乙方应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运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19)乙方应积极配合机场管理机构、甲方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
(20)乙方应积极落实甲方关于台账记录的要求,建立并如实记录安全信息管理、安全培训教育、专项安全管理(含消防、空防、危险品)、应急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日常维护保障等基础台账,指定专人规范管理、规整存档。
(21)乙方应接受甲方组织的对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22)乙方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现场的时间视频、文字等,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23)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准入及审批许可管理机制,包括准入培训、施工作业(包括动火作业)、控制区通行证、限制物品、临时活动、以及其他相关准入许可的相关事项,经甲方审批确认后,乙方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场进行相关保障及作业。
2.消防安全
(1)乙方及其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消防安全法律、规章、标准,以及机场管理机构、甲方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2)乙方应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后果承担责任。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乙方及其承租(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乙方及其承租(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4)乙方所属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5)乙方及所属人员具有维护机场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6)乙方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本单位防火安全自查,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
(7)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3.空防安全
(1)乙方应保证其员工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空防安全法律、规章、标准,以及机场管理机构、甲方空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空防安全事故。
(2)乙方应制定本单位空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控制区通行证的管理办法并确保落实到位,对违反空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后果承担责任。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乙方及其承租(管辖)区域空防安全责任人,对乙方及其承租(管辖)区域空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4)乙方负责对本单位需办理控制区通行证的员工进行有效的背景调查,并保证背景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并向甲方报备。
(5)所有经审查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应当接受并通过机场管理机构、甲方组织的证件使用和管理的培训。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属人员控制区通行证的申请、续办、变更、注销所需各类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做好证件管控和及时回收证件。
(7)乙方因工作需要,需携带限制物品进入控制区或使用刀具/工具的,应严格按照甲方限制物品申办许可流程,经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8)乙方应建立健全刀具和工具管理机制。明确管制刀具和工具管理责任人,设置保管箱并上锁管理,建立管制刀具和工具领用登记本,认真记录每次使用及回收的记录,并做好清点,管制刀具和工具钢号清晰完好,并在规定和申请范围内使用。
4.安全培训教育
(1)乙方应自觉遵守机场方、甲方安全培训教育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培训和教育职责。
(2)乙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安全培训机制、安全培训大纲(含岗前培训、在岗复训、换岗专训)、安全培训课件、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等,保障安全培训的时间和实际效果;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按甲方时限要求及时报备,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违反相关安全培训和教育管理制度的后果承担责任。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公司(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4)乙方所有人员均需通过甲方组织的安全准入培训,取得相应上岗证后方能独立上岗。
(5)乙方应定期总结、分析安全培训情况,持续改进及完善安全培训工作,并按要求向甲方报备安全培训教育相关材料。
(6)乙方应建立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人员档案,规整存档。
5.危险品管理
(1)乙方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物品,应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同时满足机场管理机构、甲方有关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管理的要求。
(2)乙方应严格遵守白云机场危险品管理规定,禁止在航站楼公共区及办公区域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及毒性物质等危险品。
(3)乙方主要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管理安全全面负责。
(4)乙方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储存应得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在二号航站楼范围内使用、储存危险化学物品。
(5)乙方从事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6)乙方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检查的实施。
(7)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化学物品安全隐患,乙方应当立即予以整改,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危险化学物品使用、管理有关设施、设备、器材、运输工具均应停止使用。
6.生产(作业)安全
(1)乙方应遵守国家关于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的法规,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甲方对生产(作业)安全的管理;应遵守国家关于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的法规,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甲方对生产(作业)安全的管理。
(2)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乙方及其承租(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安全责任人,对乙方及其承租(管辖)区域的生产(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3)乙方在生产、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机场管理机构、甲方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作业或野蛮作业,避免对甲方、旅客或工作人员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4)乙方在生产(作业)时,应采取科学的安全保护措施,为所属员工提供必须人身防护用品,避免发生人员意外伤亡事故。
(5)乙方不得擅自在生产(服务)区域内设铺住人,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过夜人员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登记备案,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6)乙方进行高空生产(作业)、临时活动等,应严格落实甲方高空生产(作业)、临时活动等相关指引,并按照甲方要求申办许可流程,经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开展临时活动等。
(7)乙方应加强承租(管辖)区域内电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及检修;需投入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经申报甲方审核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8)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乙方作为运行维保单位的,对机场设备设施的运行和保障承担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运行正常。不发生责任原因设备运行不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故。
7.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1)乙方应遵守机场方、甲方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2)乙方应建立本公司(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制度或机制,保证相关工作有效落实;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明确安全隐患排查重要部位和一般部位,细化安全隐患排查事项,定期更新安全隐患管理清单。
(3)乙方应履行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计划执行,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及时消除本公司(单位)及承租区域(承包业务)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有效。
(4)乙方应自觉接受机场管理机构、甲方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并组织落实整改项。
(5)机场管理机构、甲方提出的整改事项,乙方应当按照机场管理机构、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隐患整改完毕,将整改情况记录,以书面形式报甲方。
(6)机场管理机构、甲方提出的整改事项,乙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等效安全措施,并形成书面情况回复甲方;彻底完成整改后,应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书面回复甲方,经甲方现场确认后方可注销整改项。
(7)机场管理机构、甲方提出的整改事项,对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不安全事件的,危险部位应当停产、停业、停用,直至整改完毕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对甲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乙方应立即限期整改、予以改进,确保责任和义务履行到位,并视对甲方造成影响的程度,甲方给予乙方扣减违约金及记分考评。
(2)若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损失或酿成事故的,除赔偿损失外,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乙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免责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所有业务承包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约定内容的,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但乙方未进行整改或未及时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免责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所有业务承包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及所属员工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约定内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五、安全考核办法
(一)安全考核主要分为扣减违约金、记分考评两个维度
若乙方发生不安全事件或存在不符合项的,甲方根据事件性质对乙方的违规违章行为或乙方存在的不符合项给予扣减违约金;并根据事件或不符合项扣减的违约金进行记分换算。
(二)安全考核评价周期
自乙方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按照自然年进行安全考核评价;每个自然年即为一个安全考核评价周期。自乙方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至当年度12月31日的,或者从1月1日起至合同续签前的,均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期限开展安全考核评价工作。
(三)安全考核评价级别的划分
根据安全考核评价得分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每个年度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表现作出评定,主要划分为优秀、良好、基本达标及不达标四个级别。其中95分(含)以上为优秀,95分至90分(含)为良好,90分至80分(含)为基本达标,80分以下或突破年度安全责任目标任意一项的为不达标。具体如下:
95分(含)以上
|
95分-90分(含)
|
90分-80分(含)
|
80分以下
或突破安全责任目标任意一项的
|
优秀
|
良好
|
基本达标
|
不达标
|
(四)具体考核评价方法如下:
安全考核评价方法主要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加分项三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具体公式为:安全考核评价总分=100分-定量指标+加分项。
1.安全责任目标(定性指标)
乙方突破安全责任目标任一情形的(具体见附件1),甲方有权单方书面免责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主合同),且年度安全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达标”。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2.安全考核指标(定量指标)
(1)乙方若发生的不安全事件等级为一般差错,或存在不符合项的,甲方按照安全考核指标条款扣减违约金,具体见附件1;若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属于严重差错等级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所受到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且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发生第一次的,乙方向甲方缴纳30万违约金;发生第二次的,乙方向甲方缴纳60万违约金。
(2)同类性质不安全事件(具体见附件2)重复发生的,或不符合项属于同一条款重复发生的,视为同类性质不安全事件重复发生。
重复发生的,每发生一起,甲方扣减乙方违约金为:
重复发生的次数*对应考核项的违约金
(3)考核记分方法:
若乙方发生不安全事件或存在不符合项,根据事件性质或不符合项对应的违约金进行记分换算。具体违约金与记分对应换算的比例关系如下:
二号航管公司
|
股份公司
|
集团公司
|
记分=违约金的0.2‰
|
记分=违约金的0.25‰
|
记分=违约金的0.3‰
|
备注:若乙方每发生一起不安全事件中存在多个违规违章行为或不符合项的,应当分别计算,累计记分;对于评分细则中就同类事项实施多重监控而制定的交叉性安全考核条款,实行就高原则,不重复扣分。
加分项:加分分值可冲减乙方的扣分分值,一年内有效。具体见附件1。
(五)安全考核结果的兑现
1.若乙方年度安全考核结果为“基本达标”及以上的,甲方在第四季度合同服务费(考核部分)不予扣减安全考核费用。
2.若安全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甲方根据协议条款追加扣减乙方合同服务费。
(1)考核年度满一年的,扣减服务费标准为:全额扣减乙方第四季度考核服务费,并在第四季度兑现;
(2)考核年度不足一年的,扣减服务费标准为:全额扣减最后一个季度的服务考核费用,并在最后一个季度兑现。
3.若乙方对安全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经甲方调查审定,确有问题的,可对安全考核结果进行调整;若无误的,则按照原安全考核结果执行。
(六)安全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
安全考核评价结果主要应用于续签合同、免责终止合同、诫勉谈话或安全约见、以及表彰。具体应用如下:
1.安全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甲方于首期合同服务期满的前一年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评价。
2.自乙方提供服务之日起至续签合同之日止,如果出现任意一个年度安全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达标”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续签合同。且一个年度安全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达标”的,甲方有权免责终止合同。
3.一个年度安全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达标”的,甲方可对乙方通过诫勉谈话或安全约见给予提醒。
4.一个年度安全考核评价结果成绩“优秀”的,甲方可给予乙方表彰。
5.考核年度不足一年的,参照一个年度的安全考核评价结果执行。
六、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签署合同或协议的附件,自乙方提供服务之日起生效,自甲、乙双方之间所有业务承包合同终止时自行终止。
七、附则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变更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
(二)本协议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所载明的事项发生重大变更时,按照实际予以修订。
(三)本协议相关规定内容与机场管理机构、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等有冲突的,甲、乙双方应及时以机场管理机构、甲方最新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作为标准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
(四)乙方法人代表(负责人)、经营、生产范围、场所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五)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
安全责任目标与考核指标
一、安全责任目标
1.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内部员工严重违法犯罪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重事件为0;
2.责任原因造成的凶杀、爆炸、破坏等恶性刑事案件为0;
3.责任原因造成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火灾、交通及其他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0;
4.责任原因造成的旅客伤亡事故为0;
5.责任原因造成的航站楼结构及建筑物倒塌等事故为0;
6.责任原因造成的航站楼内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故为0;
7.责任原因造成的离港系统、生产网系统、系统集成系统等核心系统、重要设施(设备)故障导致机场关闭或部分关闭等严重影响机场运行的事件为0;
8.责任原因造成的所管辖物业生产安全事故为0;
9.责任原因造成的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为0;
10.责任原因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事件为0。
二、安全考核指标
(一)综合安全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
|
应急管理
|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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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甲方管理要求、规章制度和自身工作需求建立所辖业务范围内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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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应急处置预案缺乏可操作性或不符合甲方的管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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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未根据实际情况或甲方要求及时修订预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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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未按甲方按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所辖业务范围内的应急演练、测试及培训的
|
1.5
|
未按要求配合甲方实施应急演练、测试及培训的
|
1.6
|
发生突发事件时,没有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或在甲方组织的应急处置过程中不听从、不配合甲方的指挥的
|
1.7
|
其他违反甲方应急管理要求或应急处置预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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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信息管理
|
|
1.8
|
未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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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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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数据或报告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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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报送突发事件及异常事件的信息或报告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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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其他违反甲方安全信息管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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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管理
|
|
1.12
|
未指定专人负责台账记录管理的
|
1.13
|
未对安全台账记录进行分类存放的,包括安全生产类(日常工作、维护保养等)、安全专项类(含消防、空防)、安全培训教育类、应急管理类、不安全事件类、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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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未规范填写台账记录,包括存在缺填、漏填、字迹不清等
|
1.15
|
未妥善保管台账记录,包括存在丢失、缺页、缺损等
|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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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未装订成册的
|
1.17
|
安全生产、保障区域、承租区域、机房等现场无安全检查台账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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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未按照甲方要求对安全生产、保障区域、承租区域、机房等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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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章制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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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未指定专人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的
|
1.20
|
各项规章制度存放混乱,包括未归类存档、未装订成册(散页存放)
|
项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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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1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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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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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未报请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的
|
1.22
|
需要动火作业的事项,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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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竣工后,未经主管部门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
1.24
|
未落实限制物品申办审批许可的
|
1.25
|
生产(作业)、临时活动前,未按照甲方要求申办生产(作业)、临时活动审批许可流程,不符合要求的
|
1.26
|
大功率电器设备(功率超过 1800 瓦(含)的电器类设备)投入使用前,未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审批许可,不符合要求的
|
1.27
|
大功率电器设备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未报甲方申请验收便投入使用的
|
1.28
|
其它未落实甲方相关审批许可管理要求的
|
(二)消防安全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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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未制订本公司(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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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未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未指定本公司(单位)、消防安全关键岗位等消防安全责任人的
|
2.3
|
未建立、健全本公司(单位)消防安全档案、未建立完整的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台账的
|
2.4
|
未制定本公司(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
|
项序
|
扣减违约金1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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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违规在二号航站楼内传递火种(火柴、火机等)、吸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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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每次动火作业前,未按要求向二号航管公司进行动火报备的
|
2.7
|
未按照规范标准配备本公司(单位)承租区域的消防器材的
|
2.8
|
未对本公司(单位)自行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未作好检查、保养记录的
|
2.9
|
所属员工不能熟练掌握消防技能,不懂得防火、灭火常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及相适应的灭火程序的
|
2.10
|
未按规定每月定期开展防火安全自查,未做好检查记录的
|
2.11
|
未落实班前、班后日常检查制度,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的
|
2.12
|
未落实当天工作(营业)结束后,检查承租(管辖)区域内的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设备使用情况,关闭承租区域电源及供水开关(除必用生产电器产品、设备之外)的
|
2.13
|
不积极配合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
|
项序
|
违约金20000元/次
|
2.14
|
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超负荷电器的
|
2.15
|
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
|
2.16
|
违章操作或违章使用明火作业造成火情、火险的
|
2.17
|
动火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
2.18
|
占用疏散通道,或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
|
2.19
|
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
2.20
|
遮挡或者覆盖消防安全疏散等指示标志的
|
2.21
|
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或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2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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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其它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机场管理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
|
(三)空防安全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
|
3.1
|
未制定本公司(单位)空防安全管理制度、控制区通行证使用管理制度的
|
3.2
|
未对本公司(单位)持控制区通行证人员的背景调查资料进行更新的,或未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审查的
|
3.3
|
违规使用未接受过空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的
|
3.4
|
未按规定提供所属员工的背景调查资料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1)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2)无未了结的刑事诉讼;(3)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4)无参加过非法组织;(5)无精神病史;(6)无公安机关或调查单位认可的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情况。
|
3.5
|
未落实证件管理责任制,未明确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责任人的
|
3.6
|
未落实“上岗发放、离岗回收” 统一保管制度的,未作好证件回收、发放台账记录的
|
3.8
|
乙方未建立并落实健全刀具和工具管理机制的。
|
项序
|
违约金10000元/次
|
3.9
|
人员、车辆误入或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控制区的;
|
3.10
|
因工作变动、离退职、被开除等原因,未及时上交通行证的
|
3.11
|
引领他人在机场控制区活动期间,因未履行全程引领、监督职责造成被引领人的行为和安全处于失控状态的
|
3.12
|
故意损坏门禁设备或故意导致门禁失效、失灵的
|
3.13
|
采用不正确方法进出而导致门禁系统报警的
|
3.14
|
在控制内未按规定佩戴控制区通行证,或不服从执勤人员查验证件的
|
3.15
|
不听现场执勤人员劝阻,强行从没有安检通道或门禁通道进入隔离区的
|
3.16
|
在多人进出门禁(包括门禁处于打开状态)时,不按规定每人刷卡逐一(即尾随他人)通过门禁的
|
3.17
|
发现他人尾随进入门禁时,既不制止,又不履行及时举报义务的
|
3.18
|
通过门禁后,没有确认门禁是否正常关闭即离开,导致被他人尾随进入的
|
3.19
|
未获得有效门禁授予资格,擅自进入门禁授权以外区域(跨区域使用通行证)的
|
3.20
|
未按规定使用控制区防返回传刷卡管理功能的
|
3.21
|
利用门禁通道违反出入境边防检查、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等联检单位有关规定的
|
3.22
|
利用门禁通道私放他人进入控制区域的
|
3.23
|
利用门禁或其它渠道携带、传递违禁物品进入控制区
|
3.24
|
利用门禁通道故意逃避安全检查进入控制区的
|
3.25
|
将控制区通行证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
3.26
|
制作、使用假证件,或伪造、变造、篡改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的
|
3.27
|
使用本人过期无效的控制区通行证的
|
3.28
|
使用失效的门禁卡、或无效控制区通行证强行进出门禁的
|
3.29
|
非紧急情况下使用门禁紧急破碎按钮的
|
3.30
|
未获得有效授予资格,擅自使用密码开启门禁的
|
3.31
|
不听现场执勤人员劝阻,强行硬闯防爆安检区域的
|
3.32
|
丢失控制区通行证的,未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报失的
|
3.33
|
使用控制区通行证,与申办事由不相符的
|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2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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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
其他违反机场空防安全的行为,以及空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机场管理机构空防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
|
(四)安全培训教育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
|
4.1
|
未按照甲方要求建立本公司(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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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未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按甲方规定时限报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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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未按照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执行,并做好培训台账记录、培训小结、培训考核等情况的
|
4.4
|
新入职人员未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准入安全培训,未经考核通过即安排上岗的
|
4.5
|
未按照甲方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在岗复训、换岗专训的,课时数未达到甲方要求的
|
4.6
|
未明确本公司(单位)与运行安全岗位有关的人员,并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安全培训的
|
4.7
|
每个月的培训教育未全面覆盖本公司(单位)在岗员工的
|
4.8
|
安全培训教育台账记录不完善的(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应包括培训教育日期、培训教育主题、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培训教育课时、培训考核结果、培训教育参加人数、培训教育现场图片、培训及教育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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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危险品管理
项序
|
违约金10000元/次
|
5.1
|
未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未明确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责任人的
|
5.2
|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获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危险化学物品的
|
5.3
|
从事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物品的人员,未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上岗作业的
|
5.4
|
未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物品的
|
5.5
|
不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拒绝或阻挠检查实施的
|
(六)生产(作业)安全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
|
6.1
|
使用机械设备前,未对机械设备及设施进行检查的(包括检查电源、电线、插座板有无漏电,是否完好;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完好、有无配件松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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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生产(作业)时未按照各种生产设备使用说明规定,性能规范操作的
|
6.3
|
未对机械设备要进行月检、季检、年检登记,未做好机械设备使用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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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私自在机场范围内从事拉客、拉票、拉货,不得在其使用、管理区域从事非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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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私自在承包区域内住宿的,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进行滋扰性行为的
|
6.6
|
乙方所属人员在机场范围内驾驶五类车的
|
6.7
|
乙方所属人员上班前饮酒的
|
6.8
|
未经许可,在二号航站楼举行临时性活动的
|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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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私自在二号航站区内摆放、张贴、悬挂等安置临时性物品的
|
6.10
|
乙方私自在二号航站区内骑行智能双轮车、电瓶车及其他驱动代步工具的
|
项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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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10000元/次
|
高处(空)作业
|
|
6.11
|
实施高处(空)作业时,现场配置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三人的
|
6.12
|
实施高处(空)作业前,未对现场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包括检查升降机,确认高空架是否安全牢固)
|
6.13
|
高处(空)作业区周边应设立围栏,并放置安全提示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安全区
|
6.14
|
实施高处(空)作业前,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高空架、升降梯未在指定的地点放置的
|
6.15
|
实施高处(空)作业时,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作业区地面未安排人员看守的
|
6.16
|
生产(作业)人员超时作业的(高空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不得连续超过2小时,连续操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作业人员)
|
大功率电器使用管理
|
|
6.17
|
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时无人看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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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
私自增加大功率电器设备专用线路上负荷容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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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
损坏和擅自更改用电保护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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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
其它影响二号航站楼运行安全的生产(作业)的违规违章行为
|
项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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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5000元/次-20000元/次
|
6.21
|
其它影响二号航站楼运行安全的生产(作业)行为的,视违规情况的影响程度和后果严重性予以扣减违约金
|
6.22
|
乙方出现违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相关条款的,视违规情况的影响程度和后果严重性予以扣减违约金
|
(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项序
|
违约金10000元/次
|
7.1
|
乙方未建立本公司(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制度或机制。
|
7.2
|
乙方未建立本公司(单位)安全隐患清单,并定期更新管理。
|
7.3
|
乙方未建立本公司(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年度计划。
|
7.4
|
乙方未履行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未严格按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计划执行。
|
7.5
|
乙方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记录,且台账记录不齐全的。(台账记录应包括安全隐患整改前后情况描述、安全隐患整改前后照片比对、日期、责任人等)
|
项序
|
违约金15000元/次
|
7.6
|
机场管理机构、或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回复整改完成情况的。
|
7.7
|
机场管理机构、或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未提交延期整改时限的。
|
项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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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2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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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甲方对乙方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建议及意见,乙方不予以配合、不服从管理或不落实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
三、加分项
项序
|
具体内容
|
加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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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二号航站楼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明显,经甲方或上级部门认可的,可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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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加2分
上级部门认可的每项加3分
|
2
|
主动举报违规行为或主动上报安全隐患,经甲方或上级部门认可的,可给予加分。
|
每项加2分
上级部门认可的每项加3分
|
3
|
突发事件处置高效,守护旅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等,成绩显著,经甲方或上级部门认可的,可给予加分。
|
每项加2分
上级部门认可的每项加3分
|
4
|
机场管理机构认为应给予加分或奖励的事项,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可给予加分。
|
每项加3分
|
5
|
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的,获得相关人员、旅客以感谢信或锦旗等形式进行表彰嘉奖并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可给予加分。
|
每项加0.5分,每月加分上限10分
|
附件2
同类性质不安全事件清单
一、消防安全
1.违规在二号航站楼内传递火种(火柴、火机等)、吸烟的;
2.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超负荷电器的;
3.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
4.未按规定申办动火许可证、私自动火作业的;
5.违章操作或违章使用明火作业造成火情、火险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动火作业的;
7.动火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8.占用疏散通道,或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
9.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遮挡或者覆盖消防安全疏散等指示标志的;
11.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或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12.甲方认定的其他性质类似的行为;
以上属于消防安全同类违规行为,将受到叠加处理。
二、空防安全
1.人员、车辆误入或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控制区的;
2.因工作变动、离退职、被开除等原因,未及时上交通行证的;
3.引领他人在机场控制区活动期间,因未履行全程引领、监督职责造成被引领人的行为和安全处于失控状态的;
4.故意损坏门禁设备或故意导致门禁失效、失灵的;
5.采用不正确方法进出而导致门禁系统报警的;
6.在控制内未按规定佩戴控制区通行证,或不服从执勤人员查验证件的;
7.不听现场执勤人员劝阻,强行从没有安检通道或门禁通道进入隔离区的;
8.在多人进出门禁(包括门禁处于打开状态)时,不按规定每人刷卡逐一(即尾随他人)通过门禁的;
9.发现他人尾随进入门禁时,既不制止,又不履行及时举报义务的;
10.通过门禁后,没有确认门禁是否正常关闭即离开,导致被他人尾随进入的;
11.未获得有效门禁授予资格,擅自进入门禁授权以外区域(跨区域使用通行证)的;
12.未按规定使用控制区防返回传刷卡管理功能的;
13.利用门禁通道违反出入境边防检查、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等联检单位有关规定的;
14.利用门禁通道私放他人进入控制区域的;
15.利用门禁或其它渠道携带、传递违禁物品进入控制区的;
16.利用门禁通道故意逃避安全检查进入控制区的;
17.转借、涂改,制作、使用假证件,或伪造、变造、篡改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的;
18.使用本人过期无效的控制区通行证的;
19.使用失效的门禁卡、或无效控制区通行证强行进出门禁的;
20.非紧急情况下使用门禁紧急破碎按钮的;
21.未获得有效授予资格,擅自使用密码开启门禁的;
22.不听现场执勤人员劝阻强行硬闯防爆安检区域的;
23.丢失控制区通行证的,未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报失的;
24.未落实证件管理责任制,未实行“上岗发放、离岗回收”的统一保管制度,并规范证件的使用与管理的;
25.使用控制区通行证,与申办事由不相符的;
26.甲方认定的其他性质类似的行为;
以上属于空防安全同类违规行为,将受到叠加处理。
三、其它
其它甲方认定的同等性质类似的行为,将受到叠加处理。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一、谈判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电子文件一份。
(1)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2)说明一览表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三、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保证在获成交资格后,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 元
序号
|
内容
|
项目内容名称
|
价格(元)(含全部税款)
|
1
|
项目总价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行李处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
|
2
|
报价有效期
|
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公历日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价格应按照第一章“谈判须知”的要求报价。
(3)总报价应与“三、分项报价表”中总报价相同。
(4)报价以服务按买方指定要求全部完成含税总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价格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
|
2020年总价(元)
|
备注
|
1
|
人工费
|
|
详见表四《人工费明细价格表》
|
2
|
运行费用
|
|
项目运行所需要的维修配件耗材、固定资产折旧、制服费、办公费、通讯费、维修单印刷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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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费
|
|
公司管理部门为各业务部门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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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利润
|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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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1+2+3+4)×6%
|
|
|
|
合计
|
|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上述费用已包含除易损件外的所有费用。
(3)如果总价与单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4)服务内容、数量应符合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5)所有报价应为含税报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人工费明细价格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岗位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年单价(元)
|
年总价(元)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
人
|
|
|
|
2
|
项目副经理
|
|
人
|
|
|
|
3
|
技术经理
|
|
人
|
|
|
|
4
|
安全质量经理
|
|
人
|
|
|
|
5
|
项目助理
|
|
人
|
|
|
|
6
|
工程师
|
|
人
|
|
|
|
7
|
分队长
|
|
人
|
|
|
|
8
|
维修保养员
|
|
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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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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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供应商认为完成项目需补充的岗位及人数、报价等
|
|
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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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述表四中业主列出岗位为必选项,且人数配置须满足用户需求书中“《四、人员配置要求》”的要求。
2.上述表四中年单价包括人员薪酬、五险一金等所有人工成本。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一)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
(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附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3、被授权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供应商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2) 成立和注册日期:
(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经营范围:
3.近年营业额:
年度
|
总额
|
|
|
|
|
|
|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
(1)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可另附页)
5.同意为供应商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提供的投标货物(可另附页):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九、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
说明:1、供应商必须对应采购文件的第三部分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O”。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
合同条款
序号
|
合同条款条目
|
完全响应
|
有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基本条款
|
|
|
|
2
|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
|
|
|
3
|
履约
|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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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权利义务
|
|
|
|
5
|
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
|
|
|
6
|
争议或纠纷处理
|
|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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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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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职务:
十、服务要求响应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对应采购文件的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采购要求。供应商响应服务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序号
|
采购服务要求
|
采购实际服务
(供应商应按所投服务填写,不能照抄采购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
|
|
|
|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职务:
十一、★号条款响应表
说明:用户需求书中标有星号(“★”)的为关键性用户要求,如响应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标星号(“★”)的关键性用户要求或标星号(“★”)的关键性用户要求无技术资料支持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废标。
序号
|
★号条款要求
|
采购实际服务
(供应商应按所投服务填写,不能照抄采购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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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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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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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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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职务:
十二、其他应提供的内容
包括且不限于:
1. 服务组织方案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提供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的行李处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方案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行李处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方案,备件、物料、工具管理方案。
2. 组织机构
提供为完成本项服务所派出的人员的内部管理架构、各个岗位的人员数量、人员经验和资质情况、人员到位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排班方案、项目工作流程等。
第六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行李处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二)项目地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由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1年。
(四)项目范围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行李处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需对2918台输送设备、63个转盘、5台升降机、1套EBS早到行李储存系统、1套DCV小车分拣系统、121台网络设备、8台服务器、1215台控制柜、85台半静态翻盘机、24台堆垛机、12台人工编码站、11台工作站和76台PLC分区主柜和PLC系统以及行李系统配套低压电站的运行维护(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和界面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二号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施设备状态监控、维护、应急维修、清洁及运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值机输送机,行李输送线,垂直输送机,DCV(目的地编码小车)分拣系统,早到行李存储系统,出发装运转盘,到达行李转盘,自助行李托运设备,PLC 控制系统硬件,网络设备、工作站硬件、CCTV 系统等以及行李处理系统相关的钢结构、照明设备和防撞设施等系统相关设施设备、线路、软件和硬件,以及行李分拣工作区域的秩序检查与管理。
(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可靠性
(1)行李处理系统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为零。
(2)行李处理系统责任原因造成的行李延误率不超过万分之2。
2.响应性
(1)每天 24 小时接收客户及发包单位的需求信息,电话响三声内接听;
(2)行李处理系统设备故障到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东西贵宾区域行李处理系统设备故障到场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3.完成率
每月按计划和保养要求,100%完成保养工作。
4.台账记录
(1)协助发包单位完成行李处理系统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2)负责行李处理系统设备台帐的建立及记录工作,台帐记录包括系统设备台帐、设备保养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行李数据等,台账记录的信息系统由发包单位提供。发包单位未能提供信息系统前,维保承包单位应能提供信息系统记录信息和统计分析,并能对接发包单位的信息系统。
5.运行维护
(1)负责整个行李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行李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转。
(2)负责行李处理系统控制室的监控、操作、航班滑槽分配工作。
(3)负责行李处理系统设备的故障接报和故障处理工作。
(4)负责行李处理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检、巡视工作。
(5)负责行李处理系统设备的清洁、保养、维护及维修工作,每天对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设备清单见附件1)。
二号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巡检保养工作标准应不低于《二号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巡检保养工作内容》及行李处理系统制造商提供的维保手册。运维承包单位需根据及行李处理系统制造商提供的维保手册制定巡检、保养标准、保养大纲和保养工作内容,并报发包单位审批。运维承包单位现场作业需满足要求。
(6)负责与系统供应商的技术、工作对接,与发包单位共同对系统供应商进行考核,运维承包单位承担整个行李系统的运行管理。
(7)负责行李处理系统配套设施的清洁、保养、维护及维修工作。
配套设施包括:行李处理系统的钢结构、防护栏、防撞柱、卷闸门,行李监控室、行李弱电机房、行李系统配电房的照明、门、天花等建筑设施(不包括消防系统和空调设备)。
(8)负责行李处理系统配套机房内的消防器材(灭火器、防毒面具等)的定期检查工作。消防器材由发包单位负责购买。
(9)负责行李处理系统人工编码站的操作。
(10)负责行李处理系统使用的行李空筐的采购、收集、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和费用(包括空筐收发所用的工具、车辆)。行李空筐应及时收发,每个出发和到达转盘现场散落的空筐不得超过10个,每个使用中的柜台不少于3个空筐。空筐收集和发放的运送要求和路径应满足机场管理规定。
(11)运维承包单位需保证现场有不少于7000个空筐循环使用,每年需补充行李空筐不少于1,000个。
负责将联检单位需开包检查的行李在规定时间内从值机岛搬运至联检单位开包处(行李搬运所需的工具、车辆由投标方负责)进行开包检查,并在检查后将行李送回行李系统输送线上。
(12)负责行李处理系统低值耗材的采购,仅限于附件2规定的类型。
(13)负责行李处理系统备件库存管理,仓库场地由发包单位免费提供。
(14)负责AOC(白云机场运行控制中心)T2行李系统运维相关事宜的沟通、协调、联络工作。
(15)负责与值机、装卸、安检等行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对机场、航空公司提供行李数据查询服务。
(16)负责行李处理系统电子秤年检工作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17)负责对行李系统设施设备的状态按照发包单位要求进行评估,并按期提交评估报告。
(18)对行李处理系统存在问题提出升级改造的建议和方案,并配合发包单位完成升级改造。
(19)制定设备维修作业指导书、设备保养作业指导书等知识库,知识库归发包单位所有。
(20)负责行李分拣相关工作区域的秩序检查与管理。
6.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应包括且不限于行李处理系统无法接收航班信息,无法接收行李条码信息,无法自动分拣输送行李等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
(2)负责建立行李处理系统的故障应急预案(包括运维承包单位内部级别和机场级别两级的应急预案),并报发包单位审批。
(3)负责组织故障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季度应进行不少于4次综合应急演练)。
(4)负责启动和指挥应急预案的实施,并投入人员参加应急处置,采取人工搬运、分拣或其他方法,将行李送至正确的出港分拣行李转盘,交装卸部门进行处理,避免行李和航班延误。
7.分析报告
(1)每日对之前1天的延误行李进行延误原因分析;
(2)每月对行李系统运行情况和行李处理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发包单位;
(3)发生紧急事件,应立即电话通报TOC和发包单位监管部门,并在处理完成后的3小时内形成报告上报发包单位监管部门。对于24小时内未能处理完成的问题,应每天提交事件经过报告,直至处理完成。
紧急事件指对机场的安全、服务、运营和效益造成严重后果,需要立即处理或启动应急预案的事件,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行李处理系统设备故障,导致运行保障中断,严重影响机场运行;
(2)外因影响导致行李处理系统运行保障中断,严重影响机场运行;
(3)专机保障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故障;
(4)安全事故;
(5)白云机场及发包单位定义的事故征候、严重差错及造成恶劣或较大社会影响的不安全事件。
8.配合工作
(1)配合发包单位完成专机及重要航班保障工作。
(2)配合发包单位完成大面积航班延误保障工作。
(3)配合发包单位完成节前检查、换季检查、临时检查等检查工作。
(4)配合发包单位完成制度编写,运行、保养标准制定等工作。
9.其他
(1)根据发包单位要求,落实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等工作。
(2)做好项目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确保人员符合工作资质,并提供相应证书向发包单位备案。
(3)制定设备维修作业指导书、设备保养作业指导书等知识库,知识库归发包单位所有。
(4)所有承包单位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技术、材料、设备、产品,所有单位支持绿色采购,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并制定节能管理制度。
三、办公及业务用房
业主为运维服务商免费提供约250m2的配件仓库、维修间以及约168m2的值班室,用于行李处理系统的运维保障工作。乙方需支付办公室的水电费。
四、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本项目实际服务需求,确保本项目在满足运维标准的前提下,应不少于以下岗位配置: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员要求
|
人数
|
1
|
项目经理
|
大学本科
中级工程师
3年以上大型行李处理系统管理经验
|
1
|
2
|
项目副经理
|
大学本科
|
1
|
3
|
技术经理
|
大学本科
|
1
|
4
|
安全质量经理
|
大学本科
|
1
|
5
|
项目助理
|
大学本科
|
2
|
6
|
工程师
|
大学本科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
|
6
|
7
|
分队长
|
中技及以上
电工或焊工资格
|
5
|
8
|
维修保养员
|
中技及以上
电工或焊工资格
|
60
|
9
|
中控室值班员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12
|
10
|
空筐收发人员
|
初中及以上
|
12
|
11
|
人工编码站操作员
|
初中及以上
|
12
|
12
|
运行保障员
|
初中及以上
|
32
|
13
|
联检行李搬运员
|
初中及以上
|
15
|
|
|
合计
|
160
|
注:乙方员工月度流失率要控制在5%以内,实习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缺编人员的招聘上岗周期不得超过是30天,如果未在约定招聘上岗期完成人力的补充,甲方按投标人应标时的承诺人数进行缺失考核,即核减对应岗位的人工成本(按缺失实际天数对应核算),直至招聘上岗为止。
五、考核方案
基础部分:
运维承包单位每月向业主提供项目供职人员花名册及考勤记录表、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交记录(员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条),经业主审核符合合同要求后,由运维承包单位开具金额为上月费用8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收到运维承包单位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业主审核发现运维承包单位存在配置人员不足、人员薪酬发放水平与投标文件不符、未按要求购买人员社保等、未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任务、不按合同履约等情况的,将据实核减相应基础费用。
考核部分:
项目分两个维度进行考核,重要考核指标和一般考核指标(详见附件3)。
1.重要考核指标
运维承包单位的服务不能达到重要考核指标的,每次按以下标准扣减服务费:
(1)运维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每次扣罚 5 万元,并由供应商赔偿发包单位损失。
(2)运维承包单位原因造成未经安检或者安检不合格的行李被送上飞机的:每次扣罚 10 万元,并由运维承包单位赔偿发包单位损失。
(3)行李处理系统原因造成当月行李延误率超过万分之 2 的,超过万分之二部分,每件延误行李扣罚 100 元。
(4)紧急事件出现瞒报、漏报、迟报(事件发生后 10 分钟内未向 TOC 或相关监管模块通报的)的,每次扣罚 1 万元。
(5)运维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月带班时间不足 120 小时的,每人每次扣减服务费 1 万元。
(6)运维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未书面征得发包单位同意,连续 5 天或以上不到位的,每人每次扣减服务费 2 万元。
2.一般考核指标
一般指标包括服务的响应性、保养工作的完成率和完成质量、台账记录的完整性等,每月按发包单位检查情况进行评分考核
附件1
运维承包单位负责维护保养的设备清单
表1 二号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设备统计表
序号
S/N |
设备归类
Item Module |
货物名称
Name of Goods |
型号、规格
Model, Specifications |
原产地
Country of Origin |
制造商名称
Manufacturer |
设备数量
Quantity of equipment |
|
台 set
|
米 meter
|
||||||
1
|
自助托运
|
自助托运设备
Self bag drop off |
|
|
天津航大
BCS
|
52
|
|
2
|
标准值机
|
称重输送机
weighing conveyor |
|
中国
China |
德利国际
Pteris |
283
|
339.6
|
3
|
标准值机
|
X光机输送机
XRAY CHECK-IN conveyor |
|
中国
China |
德利国际
Pteris |
335
|
670.00
|
4
|
标准值机
|
发送输送机
dispatch conveyor |
|
中国
China |
德利国际
Pteris |
335
|
469.00
|
5
|
超规值机
|
OOG 称重输送机
OOG weighing conveyor |
|
中国
China |
德利国际
Pteris |
8
|
|
6
|
超规值机
|
OOG 滑板
OOG slide |
|
中国
China |
本地运维承包单位
Local supplier |
8
|
|
7
|
皮带输送机
|
直线输送机
straight conveyor |
P571
|
中国
China |
昆船逻根
Logan-KSEC |
976
|
6864.40
|
8
|
皮带输送机
|
排队输送机
metering conveyor |
P572
|
中国
China |
昆船逻根
Logan-KSEC |
371
|
454.00
|
9
|
皮带输送机
|
分流/合流输送机
divert / merge conveyor |
TS6200-10
|
马来西亚
Malaysia |
Transnorm SYS SDN BHD
|
61
|
|
10
|
皮带输送机
|
水平分流器
horizontal diverter |
|
中国
China |
德利国际
Pteris |
70
|
|
12
|
皮带输送机
|
托盘加载站
Top load conveyor |
VarioTray
|
中国
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28
|
|
14
|
皮带输送机
|
30°转弯机
30° curve conveyor |
1225M1050
|
中国
China |
英特诺(Portec)
Interroll (Portec) |
20
|
|
15
|
皮带输送机
|
45°转弯机
45° curve conveyor |
1225M1050
|
中国
China |
英特诺(Portec)
Interroll (Portec) |
96
|
|
17
|
皮带输送机
|
90°转弯机
90° curve conveyor |
1225M1050
|
中国
China |
英特诺(Portec)
Interroll (Portec) |
187
|
|
18
|
超规皮带机
|
直线输送机 (宽度1500mm)
straight conveyor (Width=1500) |
P571
|
中国
China |
昆船逻根
Logan-KSEC |
18
|
155.45
|
19
|
超规皮带机
|
45°转弯机
45° curve conveyor |
1450HM1500
|
中国
China |
英特诺(Portec)
Interroll (Portec) |
2
|
|
20
|
超规皮带机
|
90°转弯机
90° curve conveyor |
1450HM1500
|
中国
China |
英特诺(Portec)
Interroll (Portec) |
3
|
|
21
|
皮带提升机
|
连续式垂直输送机
Continuous vertical conveyor |
NERAK
|
德国
Germany |
NERAK
|
3
|
|
22
|
皮带提升机
|
往复式垂直输送机
Reciprocating vertical conveyor |
GMD7
|
中国
China |
昆船逻根
Logan-KSEC |
2
|
|
23
|
滚筒输送机
|
滚球平台
Ball table |
|
中国
China |
本地运维承包单位
Local supplier |
44
|
|
24
|
滚筒输送机
|
滚筒输送机
Roller conveyor |
|
中国
China |
本地运维承包单位
Local supplier |
57
|
184.00
|
25
|
转盘
|
到港行李转盘
Arrival Carousel |
KCJ21
|
中国
China |
昆船逻根
Logan-KSEC |
21
|
2063.00
|
26
|
转盘
|
离港装运转盘
Departure Make-up Carousel |
KCJ22
|
中国
China |
昆船逻根
Logan-KSEC |
42
|
2261.60
|
27
|
扫描站
|
RFID与光学复合型ATR
RFID and optic compound ATR |
Sick Type Allis L&T Code array 360
|
德国-中国
Germany-China |
西克 SICK
|
24
|
|
28
|
扫描站
|
RFID 读码器
RFID reader |
|
德国-中国
Germany-China |
西克 SICK
|
22
|
|
29
|
扫描站
|
光学型ATR
Optic ATR |
|
德国-中国
Germany-China |
西克 SICK
|
3
|
|
30
|
DCV-高速托盘
|
DCV-输送机
DCV-conveyor |
VarioTray
|
中国
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
5924.34
|
31
|
DCV-高速托盘
|
DCV-爬坡输送机
DCV-incline/decline conveyor |
VarioTray
|
中国
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
929.90
|
32
|
DCV-高速托盘
|
DCV-排队输送机
DCV-metering conveyor |
VarioTray
|
中国
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
1526.60
|
33
|
DCV-高速托盘
|
30度转弯
TURN 30 |
VarioTray
|
中国
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119
|
|
34
|
DCV-高速托盘
|
45度转弯
TURN 45 |
VarioTray
|
中国
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168
|
|
35
|
DCV-高速托盘
|
15度转弯从动
TURN PASSIVE 15 |
VarioTray
|
中国
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1
|
|
36
|
DCV-高速托盘
|
30度转弯从动
TURN PASSIVE 30 |
VarioTray
|
中国
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336
|
|
37
|
DCV-高速托盘
|
45度转弯从动
TURN PASSIVE 45 |
VarioTray
|
中国
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178
|
|
38
|
DCV-高速托盘
|
DCV 90 度侧向输送机
DCV90 degree lateral conveyor |
VarioTray
|
欧盟-中国
EU-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44
|
79.20
|
39
|
DCV-高速托盘
|
DCV-合流输送机支线
DCV-merge induct |
VarioTray
|
欧盟-中国
EU-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170
|
|
40
|
DCV-高速托盘
|
DCV-分离器支线
DCV-divert outduct |
VarioTray
|
欧盟-中国
EU-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171
|
|
41
|
DCV-高速托盘
|
DCV 宽边输送机
Width 1200 conveyor |
VarioTray
|
中国
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36
|
229.70
|
42
|
DCV-高速托盘
|
DCV-静态倾翻器
DCV-static tilter |
VarioTray
|
欧盟-中国
EU-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86
|
310.46
|
43
|
DCV-高速托盘
|
DCV-静态倾翻器滑槽
DCV-static tilter chute |
VarioTray
|
中国
China |
本地运维承包单位
Local supplier |
86
|
|
44
|
DCV-高速托盘
|
DCV-托盘码垛拆垛设备
DCV-stacker/Destacker |
VarioTray
|
欧盟-中国
EU-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24
|
|
45
|
DCV-高速托盘
|
DCV-高速托盘
DCV Trays |
VarioTray
|
中国
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6,300
|
|
46
|
EBS提升及转运系统
|
提升及转运系统
(早到存储,4000货位) LIFT & RUN system (EBS, 4000 Qty) |
VarioTray
|
欧盟-中国
EU-China |
西门子
Siemens |
2套
|
|
47
|
消防
|
防火卷帘门
Fire shuttle door |
深圳恒昌达
|
中国
China |
深圳恒昌达
|
95
|
|
48
|
消防
|
橡胶门帘
Rubber curtain |
|
中国
China |
本地运维承包单位
Local supplier |
43
|
|
表2 二号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控制系统设备统计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品牌
|
1
|
硬件系统
Hardware system |
|
|
|
|
|
1.1
|
不间断电源
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
套
|
2
|
UPS Eaton 93E-15K
|
Power: Power Level KVA 15KW 13.5
Nominal voltage 380Vac/220Vac Frequency 50/60Hz self-adaption Efficiency up to 94%; HE mode greater than 98% |
Eaton
|
1.2
|
工作站
Workstation |
套
|
18
|
HP Z440 Workstation
|
Intel Xeon E5-1620 3.50Ghz
16GB DDR4-2133 rg ECC (4x4GB) NVIDIA Quadro K2200 4GB DL-DVI(I)+2xDP 1TB 7200 RPM SATAIII |
HP
|
1.3
|
工作站监视器
Workstation Monitor |
套
|
24
|
HP E271i
|
27 inch
1920 x 1080 |
HP
|
1.4
|
早到行李存储工作站
EBS workstation |
套
|
4
|
Panel PC IPC 677
|
17”
|
Siemens
|
1.5
|
打印机
Control room printer |
个
|
1
|
LaserJet P3015dn
|
Black and white
40 ppm 1200 dpi |
HP
|
1.6
|
打印机
Control room printer |
个
|
1
|
Color LaserJet Ent M651dn
|
Color
40 ppm 1200 dpi |
HP
|
1.7
|
视频墙服务器
Video wall server |
个
|
1
|
HP Z440 Workstation
|
Intel Xeon E5-1620 3.50Ghz
16GB DDR4-2133 rg ECC (4x4GB) 2x NVIDIA Quadro K2200 4GB DL-DVI(I)+2xDP 1TB 7200 RPM SATAIII |
HP
|
1.8
|
视频墙监视器
Video wall monitor |
个
|
8
|
Samsung UD55D
|
55 inch
1920 x 1080 Pixel Bezel-to-bezel (BtB) spec 3,5mm |
Samsung
|
1.9
|
人工编码站
Manual encoding station |
个
|
11
|
Panel PC IPC 677
|
17”
|
Siemens
|
1.10
|
扫描枪
Wired Scan Gun |
个
|
11
|
D8330
|
Codes: EAN 8 / EAN 13 / UPC A / UPC E without ADD ON, Interleaved 2/5, Standard Code 39, Code 128
Weight: 295g Max scan rate: 35 +/-5 scans/sec |
Datalogic
|
1.11
|
标签打印机
Label printer |
个
|
10
|
IER 400
|
Direct Thermal
8x8 dots per mm(203dpi) speed: 5 ips |
IER
|
2
|
网络 BHS network
|
|
|
|
|
|
2.1
|
核心交换机
Core switch |
套
|
2
|
HP 7506
|
|
HP
|
2.2
|
接入交换机
Access switch |
套
|
4
|
HP 5700
|
|
HP
|
2.3
|
接入交换机
Access switch |
套
|
30
|
SCALANCE X324-4M
|
|
HP
|
2.4
|
无线接入点
Wireless access point |
套
|
40
|
HP 425
|
Dual Radio 802.11n (WW) AP
|
HP
|
2.5
|
无线控制器
WLAN controller |
套
|
2
|
HP 850
|
Unified Wired-WLAN Appliance
|
HP
|
2.6
|
防火墙
Firewall |
套
|
2
|
HP NGFW
|
|
HP
|
3
|
监控 CCTV
|
|
|
|
|
|
3.1
|
中央管理服务器
Central system server |
个
|
1
|
IS-VSE2326B-BBC
|
E5-2609 V2(4Cores 2.5GHz)×1/8GB DDR3 ECC /1000G SATA×2/Hotswarp power supply/DVD/1000M NIC×2/(1+1)Redundancy Power
|
HIKVISON
|
3.2
|
网络存储器
NAS Storage 130x Channels 2M |
个
|
3
|
DS-A71036R
|
4U/36Disk slots、Redundancy power、SATA Disk/SAS Extension Box;
64 Multi Thread、4GB(default, up tp 32G); RAID0、1、3、5、6、10、50、VRAID、JBOD、Hot-Spare Network Protocol:RTSP/ONVIF/PSIA/SIP(GB/二号8181)/iSCSI/NFS/CIFS/FTP/HTTP/AFP |
HIKVISON
|
3.3
|
集成视频服务器
Integration video server |
个
|
1
|
DS-B20-04D-16HU
|
B20 enhanced intefration device:H265 decode,3 lots+4 ways DVI input+16 ways HDMI output,4K output;Support 32x800W/128x1080P/256x720P/512x4CIF decode H.264/H.265 decode;Support large screen splicing and roaming
|
HIKVISON
|
3.4
|
活动摄像头
PTZ Camera 1080P |
个
|
100
|
DS-2DE7230IW-A
|
200Million Pixels/30x Optical zoom/Support H.265/H.264 encoder Low illumination level/3D SNR/ROI/Smart IR/Alarm/IP66/Infrared150M
|
HIKVISON
|
3.5
|
固定摄像头
Fix Camera 1080P |
个
|
200
|
DS-2CD5126EFWD-IZ
|
200W 1/1.8”,CMOS,wide dynamic 120DB ,Alarm input &Output,1x RS485,DC12V / PoE(802.3af),Infrared10-30M(2.8-12mm),Support128g micro SD,ROI Support H.264/H.265/MPEG Encode
|
HIKVISON
|
3.6
|
网络视频录像机
NVR 16 Channels recorder |
个
|
35
|
DS-8616N-I8
|
32xWays H.265、H.264/320M input/320M Storage/256M Forwards/8 Disk slots/Raid/2x HDMI、2x VGA,HDMIx1 4K display/16 ways1080P H.265、H.264 Mix encorde/2 Gigaport /2x USB2.0,1x USB3.0/Smart 2.0/N+1 Redundancy
|
HIKVISON
|
3.7
|
核心交换机
CCTV core switch |
个
|
1
|
H3C LS7506E
|
6 slots, bandwidth up to 2.56T, Redundancy power
|
H3C
|
3.8
|
接入交换机
CCTV access switch |
个
|
5
|
H3C LS-S5110-10P
|
8 Gigabyte port PoE + 2 Fibor uplink ports
|
H3C
|
3.9
|
接入交换机
CCTV access switch |
个
|
30
|
H3C LS-S5110-28P
|
24 Gigabyte port PoE + 4 Fibor uplink ports
|
H3C
|
4
|
电气和PLC Electrical and PLC(硬件)
|
|
|
|
|
|
4.1
|
Power Distribution Cabinet and Control Cabinet
配电柜和控制柜 |
套
|
1
|
PDP, MCP, CCP, ESP and etc.
|
380V/ 50Hz/ IP 30 or IP55
|
Rittal/ Siemens
|
4.2
|
Field Electrical Equipment
现场电气设备 |
套
|
1
|
Motor control device, AS-I equipment, cable, sensor, control station, light beacon, E-stop button, cable tray and etc.
|
380V or 24V DC/ IP 65
|
Siemens/ IFM/Nanyang/Sick and etc等
|
4.3
|
ATR/ RFID System
ATR/RFID系统 |
套
|
1
|
Moby, 360 degree ATR/RFID
|
220V/ 50 Hz/ 24V/ IP65
|
Siemens/Sick
|
附件2
低值材料清单
序号
|
物料类别名称
|
备注
|
1
|
润滑油(脂)
|
|
2
|
电线、胶布、网线、控制线
|
|
3
|
散热风扇
|
|
4
|
过滤网
|
|
5
|
普通电池
|
|
6
|
日光灯、节能灯
|
|
7
|
标签、标识
|
|
8
|
胶水
|
|
9
|
螺丝、螺帽
|
|
10
|
空筐(长78cm宽58cm高20cm)
|
复合塑料
|
11
|
钻头
|
|
12
|
雨布
|
|
13
|
焊接相关耗材
|
|
14
|
制冷剂
|
|
附件3
二号航站区行李处理系统
运维服务项目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确保运维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完成运行、维修、保养、清洁等工作。
(二)保证二号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安全、高效、稳定的运行。
二、考核费用
1.项目固定包干价的80%作为项目的基础费用,用于优先支付员工工资等,若项目人数未达到合同约定,则按相应条款核减基本费用。项目固定包干价的20%作为项目的月考核费用,每月考核,每季度支付。如甲方审核发现乙方存在配置人员不足、人员薪酬发放水平与投标文件不符、未按按要求购买人员社保、未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任务、不按合同履约等情况的,将据实核减相应基础费用。
2.每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上月考核费用,季度考核费用为当季各个月考核费用累计。
3.考核条款与其他考核条款重复的,按从重原则处罚。
三、考核原则
1.考核内容中没有涵盖的违规、违纪事件,按承包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白云机场及发包单位相关规定处理,其中:安全考核遵照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安全协议执行。
2.考核内容与法律法规、白云机场及发包单位其他相关规定处理有冲突的,按法律法规、白云机场及发包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方法
服务考核分为重要考核指标和一般考核指标。
(一)重要考核指标
运维承包单位的服务不能达到重要考核指标的,每次按以准扣减服务费:
1.运维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每次扣罚5万元,并由供应商赔偿发包单位损失。
2.运维承包单位原因造成未经安检或者安检不合格的行李被送上飞机的:每次扣罚10万元,并由运维承包单位赔偿发包单位损失。
3.行李处理系统原因造成当月行李延误率超过万分之2的,超过万分之2部分的每件延误行李扣罚100元。
4.紧急事件出现瞒报、漏报、迟报(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未向TOC或相关监管模块通报的)的,每次扣罚1万元。
5.运维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月带班时间不足 120小时的,每人每次扣减服务费1万元。
6.运维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未书面征得发包单位同意,连续 5 天或以上不到位的,每人每次扣减服务费2万元。
7.上级电源供电恢复后,30分钟内未恢复行李系统设备供电,每次扣罚5万元。
(二)一般考核指标
1.一般考核指标包括服务的设备运行情况和状态,维保操作承包单位的响应性、操作和维保工作的完成率和完成质量、台账记录的完整性等。由发包单位监管部门每周综合维保操作承包单位现场工作情况、台账记录、发包单位其他部门的检查情况对维保操作承包单位进行考核,维保承包单位确认后,发包单位监管部门每月跟进周考核结果和维保操作承包单位提交的设备运行分析报告形成月度考核结果。
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办法,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3.月考核,按比例扣除服务费,计算公式为:当月实际支付考核服务费=月考核费用×考核成绩/100;连续两个月考核评分低于70分的,扣除所有考核费用,发包单位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4.考核评分标准见《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
5.合同期内,经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协商确认后,可对《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进行修改。
四、计算公式
行李延误率=行李处理系统原因导致延误行李总数/托运行李总数
五、奖励
运维承包单位在安全、服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出色完成重大保障任务的,得到发包单位认可,报上级批准,给予额外专项奖励。
工作质量考核月评分表
考评项目:白云机场二号航站区行李处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考评周期:20年月
项目
|
序号
|
考评内容(扣分项目)
|
月累计扣分
|
人员管理(20分)
|
1
|
承包单位员工未按规定签署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未让员工知晓,员工年龄超龄,违反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时间,不合规定,每人次扣1分。
|
|
2
|
承包单位人数低于合同约定人数,低于部分每人次扣1分;员工月流失率>5%,(月流失率计算公式:离职员工人数/合同约定人数)超出部分每人扣1分。
|
|
|
3
|
乙方员工应按时足额(≥月工资80%)发放工资,不合规定,每人次扣1分;每月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当月在册员工信息及上月员工工资、福利发放及社保缴交等信息,不得以商业秘密等为由拒绝提供,若不按时提供、提供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每人次扣1分。
|
|
|
4
|
乙方应按照法律及合同要求购买社保和公积金,若不合规定,每人次扣1分。
|
|
|
5
|
乙方核心人员应经过甲方面试合格方可上岗,其他人员面试需通知发包单位,发包单位可以不参加。若不合规定,每人次扣1分。
|
|
|
6
|
劳保物资配备齐全,确保生产工作正常运行,服务人员持证上岗100%,不得使用虚假资质作业,未得到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项目的运维服务人员与其他项目或公司代维人员混合使用。管理人员征得发包单位同意后允许混用。若不合规定,每人次1分。
|
|
|
7
|
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着统一工服,佩戴工作证,办公室值班场所干净整洁,管理规范,符合各项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和各项演练,准时参加检查和会议,若不达要求,每人次扣1分。
|
|
|
8
|
服务人员服从安排、按要求值班巡检,无脱岗、离岗等投机取巧行为,熟练掌握相关设备的维修知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善于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排除隐患。遵守机场管理机构、二号航站楼及二号航管公司各项安全、服务管理相关制度标准、服从招标人工作安排。若不合规范,每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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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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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违反安全条款或服务条款的,每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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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运行状态(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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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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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处理系统故障,导致到港航班首件行李无法在第一位旅客到达行李提取转盘后10分钟内出现,或者导致航班末件行李无法在第一位旅客到达行李提取转盘后30分钟内出现(超远机位40分钟内),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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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质
量(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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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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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响3声内无人接听,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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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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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处理系统设备故障到场时间超过5分钟,东西贵宾区域行李处理系统设备故障到场时间超过10分钟,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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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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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巡视、巡检、保养的,每项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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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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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保养后3天内出现机械故障的,每次扣2分;出现电气故障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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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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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处理系统配套用房物品摆放混乱,设备及行李处理系统配套用房有明显灰尘和垃圾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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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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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人员不足,没有配备必要的维修工具,影响正常运行生产工作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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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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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期开展行李处理系统故障应急处置演练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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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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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损件、易耗品库存不足,导致设备无法在1小时内修复或影响生产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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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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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要考核指标违规事件,每次扣5分。总分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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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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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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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账物不符的,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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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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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不完整,存在少记、漏记情况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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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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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按要求及时提交报告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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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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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发包单位组织的会议、培训和应急演练的,每次每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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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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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二号航站区业务外包方现场作业通用管理规定》的,每次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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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包单位提供的专用工具管理记录不全,摆放混乱,没有做好清洁保养工作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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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技术、材料、设备、产品的,一经发现,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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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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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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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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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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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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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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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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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现设备存的问题和隐患,避免重大故障发生的,每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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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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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故障(非运维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突发事件处理得当,减少行李延误和发包单位损失的,每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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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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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色完成临时性保障任务和发包单位交办的临时性任务,每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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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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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合理可行的设备技术改造方案并得到发包单位采纳,有利于节约运行成本,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每项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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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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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行李处理流程各相关单位,当月总行李延误率不超过万分之5的,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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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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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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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运维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发包单位监管人员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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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合同期内,考核项目有重复时遵循从重扣罚原则。
2.上述加分不奖励费用,只用于抵扣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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