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饮水机水质检测项目
截止日期:2021年07月05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晏工
联系人电话:020-36477194
招标内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饮水机水质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饮水机水质检测项目进行电子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加密电子报价文件。
<!--[if !supportLists]-->1、 <!--[endif]-->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饮水机水质检测项目。
2)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if !supportLists]-->2、 <!--[endif]-->采购内容:
<!--[if !supportLists]-->1) <!--[endif]-->采购内容及限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最高限价 |
1 |
完成一号航站楼饮水机水质检测 |
1项 |
人民币:620,000.00元/年(含税) |
合计 |
人民币:620,000.00元/年(含税) |
<!--[if !supportLists]-->2) <!--[endif]-->检验范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楼内,对最低不低于87台,最高不高于130台(按照实际检测情况确定台数)的旅客直饮水机的水质进行检验(以用户需求的检测项目为依据),需三个月检测一次,检测时间以抽样日期为起止日期。
<!--[if !supportLists]-->3) <!--[endif]-->检验期限:采用1+1模式。即在一个合同履行期间(12个月为一期),报价人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机场规章制度等情况,且经考核评估的年度考核总得分为优秀的(91-100分),达到采购人的综合评估考核标准,则可自动延长服务期12个月;良好的(81-90分)报价人发出继续合作意向函,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延长服务期12个月;若报价人未达到采购人的综合评估考核标准(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if !supportLists]-->4) <!--[endif]-->计价方式:按实际检测台数和检测单价据实结算。报价人应报检测费用的构成,尤其是每三个月不同项目的检测单价和检测台数。采购人在不增加水样检测总数的情况下,例如可以根据功能区域的变换,对检验样机、频次进行相应调整。且增加水样检测台数的10%(含10%),并未超过相应类别的检验样次,则无需增补检测费用。
注:报价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在项目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该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if !supportLists]-->3、 <!--[endif]-->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报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报价人须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格认定,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报价人须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格认可,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报价人需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报价人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报价人(已注册的除外)。并提报价人登陆系统打印的合作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5) <!--[endif]-->2018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8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采购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if !supportLists]-->6) <!--[endif]-->报价人不存在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合作商,且仍在处置期内的情形;
<!--[if !supportLists]-->7) <!--[endif]-->报价人不得被列为“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评估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报价文件中(截图格式见附录9);
<!--[if !supportLists]-->8) <!--[endif]-->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10);
<!--[if !supportLists]-->9) <!--[endif]-->报价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需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11);
10)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报价;
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
12)已登记为本项目报价人。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报价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
<!--[if !supportLists]-->1) <!--[endif]-->有兴趣的报价人可以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子招标交易平台(www.gdebidding.com,未有账号的报价人须先注册)查看,操作购买电子询价采购文件和参与报价活动。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1-6-29 09:00:00起至2021-7-5 17:00:00期间。
<!--[if !supportLists]-->2) <!--[endif]-->采购文件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报价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if !supportLists]-->3) <!--[endif]-->购标支持银行转账或网上电子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请将购标款汇至以下账号:
<!--[if !supportLists]-->4) <!--[endif]-->开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if !supportLists]-->5) <!--[endif]-->开户银行:建行广东省分行营业室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该账号只接受标书款,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至该账号)
注:我公司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if !supportLists]-->5、 <!--[endif]-->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报价文件和投标报价;没有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办理好,以免影响正常报价。
2)报价截止时间:2021-7-9 10:00:00(北京时间)。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报价文件。
3)综合评审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4)报价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报价保证金。
<!--[if !supportLists]-->6、 <!--[endif]-->本项目不设未成交报价人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if !supportLists]-->7、 <!--[endif]-->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邓先生(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联系人)
电话:020-66341762、020-66341021;传真:020-6634176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编:510045;
网址:www.gdebidding.com 电子邮箱:lin10102020@163.com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晏工
电话:020-36477194
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172-5858(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CA 办理事项的咨询)。网上购标方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操作指南”。
<!--[if !supportLists]-->8、 <!--[endif]-->投诉监督
1)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实名投诉。
联系电话:020-36067950
2)报价人应本着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原则,按程序进行投诉,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投诉,并保留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权利:
<!--[if !supportLists]-->① <!--[endif]-->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if !supportLists]-->② <!--[endif]-->投诉人未有真实署名,未同时提供投诉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③ <!--[endif]-->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if !supportLists]-->④ <!--[endif]-->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