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5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20915-01379
截止日期:2022年09月22日 16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人电话:86128072
招标内容: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项目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项目。

1.2项目地点:广州市。

1.3服务年限:3年,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1.4项目规模:本项目委托管理资金每年约叁仟柒佰万元。

1.5项目受益人:委托管理受益人约16,000人。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采购内容及限价: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每个自然年度)

1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

1项

人民币:伍拾伍万元

合计

人民币:伍拾伍万元

注: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3、 项目需求:

本项目采取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为采购方提供医疗保障方案设计、咨询建议、委托资金管理、医疗费用审核、医疗费用报销支付等经办管理服务。

供应商按合同约定设立委托管理账户用以管理委托资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经供应商同意,采购方可以不定期地增加或减少委托资金。供应商从专用账户余额中向受益人支付有关医疗费用。

采购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专项经费由供应商单独建账和集中管理,由供应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方要求进行管理。委托管理账户必须确保资金安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变相用于非补充医疗保险方面的开支,需求具体如下:

(1)每周每个点(3个点)至少1次上门收取相关医疗票据,金额较低的医疗费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直接理赔。

(2)受益人适用范围包括采购方互助保障体系内在职员工和退休人员。

(3)主要保障及资金划拨:

该项目主要依据《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管理办法》(供应商正式报名,资质初审通过后,由采购方统一提供)为采购方员工提供医疗费用审核、医疗费用报销支付等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门诊:供应商根据《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管理办法》,对受益人的补充医疗门诊费用进行理赔,理赔额度累计不超上限。此部分经费由采购方各参保单位按合同约定直接划拨资金到委托管理账户。

2)广州地区退休人员门诊费用、广州地区各单位人员及退休人员住院、门特、门慢和全部人员重大疾病:供应商根据《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管理办法》,对受益人住院、门特、门慢、重大疾病及广州地区退休人员门诊费用进行理赔。此部分经费由采购方统一划拨到委托管理账户。

(4)其它需求:

1)在合同签订完毕、委托管理资金划拨到账后次日开始提供理赔服务;

2)每月提供对账单;

3)每年度提供专项管理资金运营及健康管理报告。

4、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4.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且经营业务范围包含健康保险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供应商须具有正式的保险公司主体资格(供应商为总公司级别以下的,均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4.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列入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4供应商注册资本金应超40亿元,且自2019年以来具有托管资金规模超4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型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6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4.6.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4.6.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4.6.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4.6.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供应商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4.6.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4.7.供应商应对采购方以下“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

4.7.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4.7.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4.7.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4.7.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4.7.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供应商利益;

4.7.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4.7.1.6存在等同或类似“围标串标”行为;

4.7.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4.7.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

4.7.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4.7.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4.7.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4.7.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4.7.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4.7.2.3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4.7.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4.7.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4.7.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4.7.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4.7.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4.7.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4.7.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5、 报名登记

登记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由供应商代表将报价报名函(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的盖章电子版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方邮箱(010242@gdairport.com)进行登记,逾期可不受理。

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供应商不足3名时,采购方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若延长登记时间后,登记的供应商仍不足3名时,采购方将变更采购方式。

6、 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6.1供应商可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

6.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813办公室,收件人:罗先生  13602756196。

6.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 月27 日。(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

6.4报价文件应按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5采购方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7、 本项目不设未成交供应商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 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方咨询:

采购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

联系人:罗先生  13602756196

电子邮箱:010242@gdairport.com

9、 投诉监督

    供应商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采购方纪检室投诉。

报名函_报名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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