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粤薪汇系统对接服务项目
截止日期:2023年09月12日 17时3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李生
联系人电话:020-86122288
招标内容: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粤薪汇系统对接服务项目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粤薪汇系统对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粤薪汇系统对接服务项目。
1.2项目地点:广州市。
1.3项目内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粤薪汇系统对接服务。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及限价
序号 | 服务内容 | 采购最高限价 |
1 |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粤薪汇系统对接服务 | 人民币:48.4万元 |
注: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包干报价,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2.2服务内容
事项 | 服务目录 | 服务内容 |
粤薪汇系统对接 | 薪酬管理业务 | 梳理薪酬办理业务,结合业务梳理结果输出薪酬流程方案 |
粤薪汇指标梳理 | 梳理粤薪汇核心指标标准、模块指标库,结合业务梳理结果输出粤薪汇系统对接方案 | |
工资总额预算清算逻辑调整 | 根据最新业务,调整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功能的项目计算逻辑 | |
薪酬核算优化实施 | 在数据贯通的基础上,应用E-HR系统已有功能,实现全集团各单位薪酬的自动核算,自动生成报盘模板 | |
薪酬管理开发 | 按不同财务组织/按不同比例人工成本的分摊、人效分析报表、对接机场抢单工小程序并形成报表 | |
组织、人员数据初始化整理及导入 | 组织、人员数据初始化整理及导入 | |
粤薪汇系统对接 | 根据业务梳理方案,形成相应对接视图、对接数据中台,完成数据对接 | |
绩效考核实施开发 | 针对股份本部绩效管理考核的需求进行实施开发,通过E-HR系统与员工自助,实现线上管理绩效考核业务 | |
个性化开发(含报表) | 报表优化实施开发 |
3、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3.1.供应商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3.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3.3.供应商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已登记为本项目供应商。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7.1与采购人、采购人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7.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7.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3.7.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供应商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报价资格
3.7.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3.8.供应商应对采购人以下“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
3.8.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1.1通过向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3.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3.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利益;
3.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3.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3.8.1.7采购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3.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人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
3.8.1.9发生向采购人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3.8.1.10参与采购人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人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3.8.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人或关联公司不利;
3.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8.2.3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3.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3.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3.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人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3.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3.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3.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人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3.8.2.10存在向采购人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4、 报价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
登记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由供应商代表将登记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一)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的电子版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方邮箱(lizexiong@gdairport.com)进行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可不受理。采购方将在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回复,并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供应商不足3名时,采购方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若延长登记时间后,登记的供应商仍不足3名时,采购方将变更采购方式。
5、 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 供应商可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
2) 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机场管理集团办公楼302办公室,收件人:李先生。
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7:30。(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须在此时间前到达采购人处,以文件到达签收时间为准)
4) 报价文件应按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 采购方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6、 本项目不设未成交供应商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7、 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方咨询:
采购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子邮箱:lizexiong@gdairport.com
8、 投诉监督
供应商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集团公司纪检室投诉
9.本项目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方式实施(非招投标方式),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详见附件: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粤薪汇系统对接服务项目(终稿)_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粤薪汇系统对接服务项目(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