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系统热线服务
项目编号:20170627-01556
截止日期:2017年06月27日 12时39分57秒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电话:36069038
招标内容:
截止日期:2017年06月27日 12时39分57秒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电话:36069038
招标内容:
行李处理系统提供远程热线服务询价公告
采购项目:行李处理系统提供远程热线服
甲方:广州白云空港设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第1条 项目概况
l.l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机场行李处理系统远程热线服务
1.2 项目地点:广州白云机场航站楼行李房
1.3 服务范围:
(1)对广州白云机场行李处理系统提供24小时远程热线服务,解决行李处理系统问题;
(2)对于造成航班无法正常生产的故障,如果未能在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解决,乙方提供1名专业的国内技术工程师到现场1天的免费检查。如检查时间超过1天,费用按合同附件(分项和紧急现场服务费报价)和实际检查时间结算。
(3)提供1次为期10个工作日的现场巡检服务,乙方安排1名专业的国内技术工程师指导设备的合理操作并进行检查,同时指导客户维护团队维护设备;
(4)提供两次服务器远程检查服务;
(5)提供4次系统性能监测服务。
甲方如需在合同期内要求乙方在合同范围内增加第(3)、(4)、(5)项服务的次数,则实际费用按附件(分项和紧急现场服务费报价)结算。
1.4 服务期限: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第2条付款方式
2.1 合同分2次付款
(1)合同签订后后,乙方开具合同总价80%的发票(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4天内向乙方支付相应合同款。
(2)合同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20%发票(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14天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年度合同款。
第3条 甲方责任
3.1 为乙方并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4条 乙方责任
4.1 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热线支持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热线电话后15分钟内开始处理故障,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4.2 故障处理完毕后乙方通过邮件方式向甲方提交热线报告。
4.3 乙方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应保证甲方设备使用正常,并不对白云机场行李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
4.4 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机场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工作。若乙方方面违反上述法律和制度,应承担带来的一切后果,甲方对造成的后果概不负责且保留追讨相关赔偿的权利。
第5条 违约责任
5.1 由于一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对方损失,并向对方赔偿5%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如果各方均有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6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6.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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